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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带煤气罐楼顶抗议强拆

来源:中国网 时间:2015-01-08 08:31:06 编辑:刘超 作者: 版权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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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年1月6日,广东中山大雁村10队的4幢出租楼即将遭政府部门强拆,出租楼业主及亲属为阻止强拆爬上楼顶。 在自建楼8楼楼顶,多名年轻人站立上面,抗议黄圃镇清违队强拆楼房。 图片作者:吴进/CFP

  中国网1月8日讯 昨日上午,十余人持煤气罐爬到黄圃镇大雁村一出租楼8楼。南都记者采访了解到,事情起因为大雁村10队的4幢出租楼即将遭政府部门强拆,出租楼业主及亲属为阻止强拆爬上楼顶。南都记者了解到,4幢出租楼业主均为茂名人,他们分别通过大雁村村民签订土地使用权流转合同,并建设楼房用于出租。黄圃镇官方表示,该4栋出租楼属于违法建筑,系国土资源部卫星拍片挂牌督办的侵占农地,未取得土地使用证及报建手续的违法建设。行动当天,双方没有过激行为。黄圃镇方面通报称,先对上述违法建设采取停水停电措施,同时将与业户继续沟通,引导其依法、理性表达诉求,劝其自行拆除违法建筑。

  现场:部分业主被劝下继续商谈

  昨日上午,南都记者赶到位于黄圃镇大雁村10队的事发现场。南都记者看到,事发地点附近共有4幢出租楼,其中三幢高8层,一幢高7层。四幢出租楼的卷闸门上被喷涂着“违章建筑、随时强拆、停水停电、拆”等字样。此时,事发附近的路段已经被警方封闭,十余名群众手持数个煤气瓶分布在三幢出租楼的楼顶,不少群众在现场围观。据目击者甘先生介绍,他们从早上7点多便已登上楼顶,“他们之前就知道今天会被强拆,所以很早就上去了”。

  在僵持了一段时间后,部分业主被劝下并与政府部门就拆迁问题做进一步商谈,但仍有部分人员手持煤气瓶滞留在出租屋楼顶。

  事因:业主租地盖楼未办建楼手续

  2013年,茂名人陈光与黄圃镇大雁村雁一村民达成租地协议,承租大雁村东二路10队一处约360平方米的土地用于建楼,租期为60年,租金总额80万元。目前该处土地已经建成一幢八层的出租楼,总建筑面积2697平方米。除了陈光以外,同样来自茂名的李海龙和张国平等人也相继在该路段租下了土地,并相继建起出租楼。“建楼的时候没有办手续”,陈光的儿子陈嘉明告诉南都记者,在租用该地块时,土地出让方明确表态过“是宅基地,可以自由发挥(建房)”,所以在没有得到土地使用许可证以及未到政府部门进行报批的情况下便开始着手建楼。

  业主:手头仅有《土地使用权流转合同》

  其他几名业主也向南都记者坦承,他们的确没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土地使用许可证》等证件,手里有的只是与大雁村村民签订的《土地使用权流转合同》。

  南都记者在张国平与一位黄姓村民签订的《土地使用权流转合同》复印件上看到,黄姓村民将大雁村雁企10队分配的一块约157.5平方米的住宅用地使用权转让给乙方张国平,转让期60年,土地流转总金额291375元。合同中规定,甲方无条件同意乙方以其名义建房,并按规定协助乙方办理建设所需的一切手续。此外,在该合同最后除了甲乙双方的签字,还加盖有中山市黄圃镇大雁村雁企第十经济合作社的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