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高院的行政裁定书,意味着3507社区业主们“民告官”的维权获得了阶段性胜利。(点击图片进入下一页)
为维权业委会把政府告上法庭
2013年,西安西郊3507厂社区的业主在成立正式的业主委员会两年无果后,将不给自己备案的鱼化寨街道办和雁塔区建设和住房保障局告上了法庭,并索赔40万经济损失。“3507社区是老旧小区,住了一万多人,小区的水电气暖需要改造,而这些事情关乎每一个业主的切身利益,如果不成立业委会就没有人来维护业主的利益。”小区业主委员会主任杨荣让告诉记者。
只是他们这个“未认证”的业主委员会,一直被物业和街道办认定为“非法组织”,街道办不承认合法性,物业便拒绝配合,并时不时恐吓威胁业主的维权行为。
“《陕西省物业管理条例中》明确规定:‘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未在规定期限内履行组织成立业主大会筹备组职责的,业主可以自行组织成立业主大会。’我们按照法律办事,有业主支持,怎么就违法了呢?”杨荣让说。
但雁塔区法院和西安中院的判决,让杨荣让非常失望,“他们也强调我们没有备案,是非法组织,代表不了业主利益,但无法备案的原因也不在我们这啊。”
于是杨荣让又到陕西省高院申请再审,并终于在2014年底等来了高院的行政裁定书。陕西省高院经复查认为,雁塔区法院和西安中院做出的裁定“认定事实不清,裁判结果有误”,裁定撤销原裁定,并发回重审。
但从2012年开始,业委会几乎把所有的精力用在了打官司上,无法监督、制约物业,无法帮助业主维权,所带来的损失只有业主们默默承受了。
编辑:刘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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