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p
首页 > 新闻 > 陕西 > 滚动新闻 > 正文

男子拎自制炸药索要工程款未果 点燃引线炸伤2人

滚动新闻 华商网-华商报 作者:宁军 2015-12-03 14:32:02
[摘要]今年2月5日,西安市高新区西电科技园里一家公司办公室内发生爆炸,致公司副总和员工两人受伤,后经调查,爆炸系人为制造。

  今年2月5日,西安市高新区西电科技园里一家公司办公室内发生爆炸,致公司副总和员工两人受伤,后经调查,爆炸系人为制造。近日,制造爆炸的男子一审获刑4年。

  据了解,案发于2月5日下午2时。据当时在楼内的一名女员工说,事发时她正在电梯里准备上班,巨响后她以为电梯爆炸了,赶紧跑出来,没过多久发现办公楼里好多人都出来了。女员工说,她们单位两点上班,据说引爆的男子是1时50分进入办公室,此后就发生了爆炸。另一名男子说,事发时他在楼外,听见巨响后,楼里跑出来好几个人,追赶一名男子,随后男子被追上,被赶到的警察带走。

  经调查,这是一起人为制造的爆炸案,嫌疑人姓贺,是来索要工程款的。雁塔区检察院指控,2月4日晚7时,贺某在西安市未央区赵村购买了一卷鞭炮。次日上午9时,贺某用鞭炮内火药、建筑射钉弹、瓦斯罐等物品自制爆炸物。当日下午2时,他持该爆炸物来到西电科技园B座3楼陕西大旺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向该公司索要工程款。在和该公司副总经理雷某协商未果后,贺某点燃引线,将雷某及该公司员工周某炸伤,后贺某逃离现场。在逃至科技园大门处时,被门口保安控制,报警后被警方抓获。经鉴定,雷某受外力致面部遗留色素改变、左眶内壁骨折、双眼挫伤、双耳膜穿孔,其损伤程度属轻微伤,伤残等级属十级。公诉机关认为,贺某的行为已构成爆炸罪。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雷某要求贺某赔偿各项损失14万余元。

  对起诉书指控的事实和罪名,贺某并无异议,但称其无力赔偿。雁塔区法院审理认为,贺某以爆炸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已构成爆炸罪,近日一审判处其有期徒刑4年,赔偿雷某3.5万余元。 华商记者 宁军

编辑:华商报供稿

相关热词搜索: 男子 自制 炸药 索要

上一篇:小伙堵门热胡辣汤扔向民警 被判刑1年3个月

表达看法

本地 新闻 财经 数码 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