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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部分物业强行涨价 业主不同意“不给卖电”

西安新闻 华商网-华商报 2016-01-11 07:01:00
[摘要]从2015年12月至今,华商报24小时新闻热线029-88880000陆续接到西安市民投诉,称自己小区物业费要上涨,甚至有业主投诉物业公司“强行涨价”,业主不同意就“不给卖电”。物业服务企业(停车服务企业)和业主就住宅小区停车服务收费标准未达成新的约定前,仍执行现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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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数据

  物价局官网76条物业费投诉

  近4成涉及物业乱收费

  2015年初,国家发改委放开24项商品及服务价格,其中包括非保障房小区的物业费和停车费。

  物业费自行定价涨价就成为公众关注的焦点。物业费放开后,西安各小区情况如何?华商报从西安市物价局官网“政民互动”板块上看到,自2015年2月10日至2016年1月6日,共有76条涉及小区物业费的留言,其中物业乱收费占近四成(详见上图)。

  规定

  物业费想涨价 这四步得走完

  据了解,2014年开始实施的《陕西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中规定,设区市(包括杨凌示范区)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据基准价,结合当地物业环境、硬件设施、服务内容、服务质量、服务成本、物价指数等因素制定浮动幅度。其中明确,物业服务分为三个等级,其中高层住宅一级服务物业费标准为每月每平方米1.5元,二级服务每月每平方米1.2元,三级服务每月每平方米0.9元。

  而2015年2月起,西安物业费收取标准与物业价格放开,西安市物价局2015年2月10日发布的《西安市物价局关于放开部分物业服务价格后规范物业服务企业价格行为的意见》中明确,放开的物业服务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由业主方与依照法定程序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以物业服务合同的形式约定。

  物业服务企业(停车服务企业)制定或调整物业管理放开的物业服务收费和停车服务收费标准,应履行以下程序:

  第一步:公布成本变化

  向全体业主公布服务费收支情况及成本变化情况。

  第二步:拿收费方案

  拿出制定或调整收费标准方案,说明调价理由和调价幅度。

  第三步:跟业主协商

  设立业主大会的小区,需经业主大会依照法定程序讨论同意后,与业主委员会签署或变更相关服务合同;未设立业主大会的,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方可签署或变更相关服务合同。

  第四步:公示收费项目及标准

  新标准确定后,物业服务企业(停车服务企业)应当按照明码标价的规定,将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有关情况在物业管理区域内的显著位置进行公示。

  物业服务企业(停车服务企业)和业主就住宅小区停车服务收费标准未达成新的约定前,仍执行现行标准。

编辑:王玮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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