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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部分物业强行涨价 业主不同意“不给卖电”

西安新闻 华商网-华商报 2016-01-11 07:01:00
[摘要]从2015年12月至今,华商报24小时新闻热线029-88880000陆续接到西安市民投诉,称自己小区物业费要上涨,甚至有业主投诉物业公司“强行涨价”,业主不同意就“不给卖电”。物业服务企业(停车服务企业)和业主就住宅小区停车服务收费标准未达成新的约定前,仍执行现行标准。

  声音

  业内人士:物业想涨价“协商”这步最难

  深圳市物业管理学会研究员何志恒称,“物业费价格放开后,只要业主或业委会同意,即使物业费每平方米收费8元都可以。但实际上,按照小区物业费调整需要履行的程序,物业想要涨物业费并不容易,其中最难的,就在于‘协商’这一步。”

  何志恒说,“物业服务的各项内容涉及管理、绿化、财务甚至沟通技巧,很专业,如果业委会不够专业,在协商这一过程里,业委会也是‘门外汉’;如果小区没有成立业委会,物业想要征得半数以上业主的同意,光人力和时间成本,就不知道有多少。”他告诉华商报记者,从2015年西安物业价格放开后,据他所知,按照物价部门要求的程序,有两家小区的物业成功上涨了物业费。

  西安电子正街一家小区的物业负责人称,去年夏天,他们也曾召集业主代表商议过物业费调价的问题,但最后商量了半年多一直没结果,只能作罢。

  物业:宁愿物价部门定个标准价格

  而在何志恒看来,对有些小区来说,“难”与“不难”,就在业主对物业服务的认可度上。

  “我刚说的成功涨价的其中一家小区,物业去年把物业费从每平方米1.2元调整到1.3元,8成以上的业主都没意见。”何志恒说,这还是在小区尚未成立业委会的情况下,物业工作人员挨家挨户入户调查、在小区门口调查,仅用了1个多月时间,就完成了调价的所有程序,“你平时服务得民心,涨价业主自然没意见。”

  但华商报记者在采访中发现,尽管物价部门作出了明确要求,但西安部分小区物业在物业费涨价方面,仍是贴张通知书了事,如果业主不同意,甚至有物业以“不同意就不卖电”要挟。

  对此,一业内人士坦言,对于物业这样的做法,业主可以向物价部门举报投诉维护自己合法权益,但这也是“协商”“逼”得一些物业用了违法的手段,“物业毕竟是企业,要给业主提供物业服务,肯定需要有赢利;而站在业主角度,一提涨价下意识就觉得‘这不行’。如此一来,想征得半数以上业主同意,这个成本对小物业管理企业来说太大。”

  在采访中,部分物业管理企业甚至表示,现在他们宁愿物价部门规定一个标准价格,省得物业跟业主闹矛盾。还有物业公司负责人称,现在物业服务企业与业主之间的种种矛盾,正是因为物业这个行业缺少行业指导,“各自为政”导致的。

  据了解,2015年6月10日开始,陕西30多家物业企业负责人先后召开了7次筹备会议,于2016年1月8日成立了陕西省众邦物业管理服务协会,希望通过行业协会规范并形成行业自律,为业主服务。

  业主:物业费不能涨得不明不白

  华商报记者在采访中发现,对于物业费涨价,多数业主持反对意见,即便同意涨价的业主,也要求物业公开账目,希望“涨得明白”。

  “物业费用为什么涨,涨在哪几个地方,按照啥标准涨价?”西安市科技路一小区业主刘女士称,大家都希望物业费能交得明明白白,如果是涨价,那就更得公示清楚,“最起码要召开几次业主大会,不能光是一纸通知了事。”

  还有业主称,现在有些物业费涨价,说明经过业委会同意,但事实是,小区业主们很多还不知道涨价的事,“业主和物业是平等的买卖双方,可为啥物业费涨了,没人征询过业主意见?”

  还有不少业主认为,物业服务压根不到位,涨价完全没道理。家住西安市东三环一小区的高先生说,他们小区物业费按照每平方米1.5元收取,这个收费是按照一级服务的标准收取的,但物业管理的水平却让很多业主不满,“小区里脏乱差,楼宇大门经常大开……”高先生称,这样的服务水平物业竟然还想涨价。

编辑:王玮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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