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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乱 服务差 安保松 物业这些问题最“拉仇恨”

来源:长江日报 时间:2016-07-24 07:45:28 编辑:王玮玮 作者: 版权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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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1日 东尚蜂鸟小区内 绿化带内有不少杂草,有些长了半人高。 华商报记者 马群摄

  “小区内停车费说涨就涨,业主有意见也白搭”、“小区卫生差、绿化差,物业光收费,不‘服务’”、“单元楼连门禁都没有,随便什么人都能进来,太不安全了”……近日,华商报24小时新闻热线029-88880000接到关于物业的各类投诉明显增多。

  从2016年1月1日至7月18日,华商报24小时新闻热线接到关于物业方面的投诉共568条,主要集中在收费、服务水准、安保及房屋质量这4个方面。

  投诉问题1

  物业收费

  业主想买电 物业:先交物业费

  物业各类收费问题一直是业主投诉最集中的方面。此前,针对业主装修过程中,物业违规收取“砸墙费”、“装修管理费”等问题,“每周巷议报告”曾关注过。而对物业费、停车费、水电费等收费问题,业主也有诸多不满。

  7月13日,家住友谊路华豪丽晶小区二期的业主郭女士向华商报反映,自己去小区物业买电,物业以没有交7月~9月的物业费为由,只给她卖20度电。“这个规定也太不合理了,我在业主微信群里说起此事,大家都愤愤不平。”郭女士说。

  7月21日上午,华商报记者来到该小区,一名李姓业主称,“每次去买电,物业都会让交清当季度物业费,我一般是缴纳当月,可物业说得交清一个季度才能买电。我又不是故意拖欠物业费,为啥不能买电?”

  物业:“不是不卖 是业主没带够钱”

  该小区物业公司的工作人员称:“不存在不交物业费就不给业主卖电的情况,最少也会给业主卖100度电,之前是有业主没有带够钱,所以只买了20度电。”

  工作人员还向记者提供了一份《前期物业服务协议》,工作人员称,每位业主在收房时,都与物业签订了这份《前期物业服务协议》,协议中第四条“物业服务费用”(不包括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大、中维修和更新、改造费用)部分第三条规定:缴费方式——按季度缴纳,每季度初1日至10日缴纳。“很多业主签字时都没有注意此项规定,但每位业主来交费时,我们都会耐心解释。”对此,郭女士表示,服务协议里是说有物业费按季度缴纳,但没有一个条款说是物业费与水电费捆绑,而且她当天去买电时,二季度的物业费都已交过了,不存在故意拖欠物业费的行为。

  律师:物业无权停水停电

  陕西一叶律师事务所徐睿国律师表示,物业管理公司没有权利停水停电。水电是公用事业,只有自来水公司和供电局才有权力拒绝向业主出售水电,但也需要一定的条件支持才可以,否则视为违法行为。物业公司是服务性行业,没有资格不给业主购买水电,物业公司拒绝向本小区业主售卖水电的行为属于违法。不过缴纳物业管理费是每个业主的义务,合理的物业费业主必须缴纳。如果市民遇到类似问题,可以向物业公司上级部门进行投诉,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据了解,大寨路一小区物业针对业主缴纳物业费的问题,实施了预交奖励原则,如业主一次性缴纳一个季度的物业费,物业免费赠送一桶食用油;如果业主一次性缴纳半年物业费,还可以打9折,为此小区里大部分业主都积极预缴物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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