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p
首页 > 新闻 > 陕西 > 西安新闻 > 正文

23岁小伙为50元报酬 电视塔附近发20万条垃圾短信

西安新闻 长江日报 2016-07-30 07:23:41
[摘要]办案检察官说,犯罪嫌疑人陈某利用伪基站设备发送垃圾短信,导致手机用户暂时脱网6-10秒,共计发送垃圾短信195849条,其行为符合破坏公用电信设施罪的构成要件,涉嫌破坏公用电信设施罪。

  为了50元报酬,23岁小伙陈某开着车在西安城南电视塔附近转悠,用车载伪基站一下午发了近20万条垃圾短信,结果还没拿到一分钱就被抓获。

  4月30日,陈某用手机上网时,看到一个招聘带车司机的信息。招聘方称是广告公司的,需要给博彩公司做宣传,如果愿意的话,给他配电脑,在操作界面输入相应的短信内容,点击发送后,在人口密集区域开着车转就行。

  “每天发送一到两个小时可以给我50元,我就同意了。”后来,他与对方在建工路见面取了设备,并将伪基站安装在车上。

  5月4日下午,陈某驾驶载有伪基站的轿车来到电视塔盘道附近,利用设备自编号码,发送垃圾短信195849条。当日下午5时,中国移动西安分公司接反映后排查,在长安南路华东服饰广场附近发现陈某驾驶的车辆,随即报案。

  民警到达现场后,发现该车内有伪基站正在发送垃圾短信。经鉴定,移动用户在伪基站设备附近时,手机信号会被强制连接到该设备,暂时脱网6~10秒,在此期间会收到伪基站设备自行定制的短信,随后切回到正常网络。

  陈某供述,直至被抓,他还没收到一分钱报酬。近日,西安市雁塔区检察院以涉嫌破坏公用电信设施罪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陈某。

  办案检察官说法

  破坏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罪,是指故意破坏正在使用中的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这是一种以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为特定破坏对象的危害公共安全罪。

  办案检察官说,犯罪嫌疑人陈某利用伪基站设备发送垃圾短信,导致手机用户暂时脱网6-10秒,共计发送垃圾短信195849条,其行为符合破坏公用电信设施罪的构成要件,涉嫌破坏公用电信设施罪。

  华商报记者宁军 通讯员张超

编辑:王玮玮

相关热词搜索: 银锭 清代 陈某 短信内容 男子

上一篇:一条短信骗走西安一古玩店价值45万“镇店之宝” 下一篇:华粉节开幕第一天 清凉场馆吸引超2万市民

表达看法

本地 新闻 娱乐 财经 数码 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