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长安区交通运输管理所稽查一大队大队长郭余良说,车主和驾驶员是同一个人,在长安区何家营智慧阳光幼儿园使用着,是没有任何手续的校车,专门拉幼儿园学生的,没有任何经营手续,典型的非法营运车辆。“这辆车按照我们《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条例》第64条规定,处三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要从重处罚,处罚之后让他写出保证不能再从事这种经营行为了。”
编辑:靳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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