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那么凶了,但‘治’起人来,可比以前管用”
2015年8月,南山区桃源街道执法队在塘朗村开展超出门店经营专项整治。林某经营一家生活超市,超门店经营面积达75平方米,按照《深圳经济特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超出面积每平方米处五百元罚款”的规定,林某将面临3.75万元罚款。
开这么大的罚单,一开始连执法队员自己都犯怵:是不是太狠了?执行得下去吗?他们拿捏不准,顾虑重重。
“开!”谢挺给执法队打气,“只要取证到位,程序完善合法,细节上不留瑕疵,法律规定怎么罚就怎么罚,就算走到强制执行这一步,咱也有底气,否则法律权威何在?”
果不其然,罚单开出后,林某不以为然,不提供身份证件,也不配合在笔录上签名,缴款更是连影儿都没有。在谢挺的指导下,执法人员到社区工作站和市场监督管理局调取当事人的身份信息,按照移送法院强制执行的标准来制作案卷,对取证照片、现场勘验、文书送达等程序严格把关,做好了把这场硬仗打到底的心理准备。
连番的催告让林某认识到了问题的严重性,于是来了个缓兵之计,承诺半年内缴清罚款。可最后期限将至,仍不见动静。谢挺果断再发律师函,告知他若不主动缴纳罚款,执法队将移送法院强制执行;超期还要加处每天3%的滞纳金。林某在咨询专业人士后,无奈放弃抵抗,缴纳了罚款。
这一仗,让那些对推广“律师驻队、随队执法”改革仍持怀疑和抵触态度的人,逐渐转变了看法;加之市一级明确购买律师服务的钱由区财政支付,使得律师驻队工作在全市城管执法队伍的开展走上了快车道。
“别看他们现在没那么凶了,但‘治’起人来,可比以前管用。”白石街的商户陈木城深有感触。2014年5月和7月,他的两家蔬菜店分别因为超门店经营被罚款2500元和1500元。对此,陈木城也是一个“拖”字,通知单、律师函一概不理,处罚决定也直接拒签。“按过去和周边人的经验,这种事情是老实人倒霉,赖一赖、拖一拖也就过去了,反正他们拿我没办法。”
没想到这一次执法队动了真格。2015年2月10日,法院裁定准予强制执行,陈木城随即发现自己的银行账户被冻结。无奈之下,只得乖乖去缴罚款,加上滞纳金,4000元罚款变成了8000元,令他懊悔不已。如今,后进变先进,陈木城时常现身说法,帮执法队员劝导其他商户小贩守法经营,“路顺畅了,大家的生意也好做了。”
事情旋即在周围的商贩中传开了。“连厉害的刺儿头都不敢扎刺了,咱们怎么办?”“还能怎么办?摆到外面来的,都搬进去,别等人家来了,自己整改吧。”就这样,没有冲突,没有对抗,一度“脏乱差”的白石街变身为城中村的模范街。
沙河执法队的经验是,对最顽固的“老赖”,“后手一定要硬”,那就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到目前为止,该执法队共对16宗逾期不履行法律义务的案件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均已裁定强制执行,5宗已执行完毕,11宗正在执行中。
而90%以上的商贩,接到律师函后一般就会主动缴纳罚款。“过去之所以执行率低,那么多积案处罚不了,一追到底的意识比较薄弱固然是一方面原因,但更致命的是我们对自己的工作缺乏信心,因为法律文书做得不完善,程序做得不到位,细节上不周密完备,到了法院那里就容易吃瘪。”綦文生说,申请强制执行常常因程序上的瑕疵被打回。
“久而久之,一线执法队员产生了一个错觉,认为法律没用,严格依程序执法行不通。实际上,不是法律没用,而是我们不会用,是律师帮我们用对了法、用好了法。”深圳市城管行政执法监察支队支队长冯增军深有同感。
一些给力的法律武器,也被驻队律师从浩瀚的法律法规中发掘出来。尤其是对拒不履行处罚的违法商贩,通过法定程序,将其行为记入个人信用记录。一家垃圾车发生滴漏的环卫公司,就因为不良信用记录的污点,去别的城市参加招投标受阻。对一些社会危害性大、影响恶劣的违法案件,驻队律师积极寻找刑法上的适用,并协调公安等部门在执法上合作,产生了更大的威慑力。
编辑:凡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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