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是疑惑
合法取得土地开发权
为何纳入棚户区改造项目?
陈朝辉回忆说,2015年11月,叔叔突然接到富县县政府一负责人电话通知,要求参加由富县政府组织的一个座谈会,而就在这个会上,得知政府作出了《关于富县沙梁社区棚户区改造项目房屋征收的决定》,“富州商贸中心”项目片区属于棚户区改造范围内,政府要予以征收,同时启动征收补偿评估工作。
“我们当场提出异议,土地权属是合法取得,有双方签订的开发合同,不论从规划、用地性质还是建设项目均与‘棚户区’无关,政府没有理由以‘棚改’的方式将合法拥有的土地使用权及建筑物强制征收,并将投资建设的项目取缔。”陈山表示,虽然自己在会上极力陈述但却毫无作用,有关政府部门负责人对此不予正面答复。会后,他又以书面的形式向政府表达了异议,但依然没有结果。
一场突然召开的座谈会,改变了富州商贸中心规划,陈山多年的心血也付之东流。对此,陈山提出质疑,自己通过合法程序取得的土地开发权,建设的商贸中心市场,政府为何将其纳入棚户区改造项目,既然改变地块规划,是否应该提前通知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利害关系人呢?
根据公开资料显示,富县政府沙梁社区棚改项目包含三个地块,分A、B、C三区,其中B区即为陈山的商业项目所在地,整个项目总投资2.4亿余元,其中银行贷款1.9亿元。
令陈山不解的是,交涉至今,政府部门始终没有向他出示规划变更的图纸以及变更程序的相关资料。
2016年1月25日,陈山收到富县政府委托评估公司所做的被征收房屋补偿评估书。“单方面委托评估公司评估我所有的土地、建设设施,我认为这是违反征迁程序的,是不公平的。”
就在收到这份评估报告后两天后,1月27日,多台挖掘机齐动手,在隆隆的轰鸣声中,富州商贸中心及附属建筑被强拆成一片废墟。
招致不满
县政府补偿款太低
商户无法在周边另租商铺
华商报记者了解到,1993年开建的“富州商贸中心”作为一个当地重点商贸项目,在项目建成后面向社会出售,当时每平米售价仅数百元,而且没有公摊,市民花四五万元就可以买到一个像样的商铺,同时办理产权证。
“因为当时法律规定不完善,商贸中心只出售商铺实用面积,剩余公摊部分及物业用房设施都归我方所有,商户大都是富县当地居民以及部分进城谋生的农民。”陈朝辉说,随着城市发展,沙梁街逐渐成为富县商贸经济中心,“富州商贸中心”则成为当地人气最高的商业聚集区。
2015年下半年开始实施的沙梁社区棚户区改造,一下子改变了商贸中心商户们的命运。从事百货经营的富县人张祥(化名)当时花数万元买了一套商铺,生意做了20多年,如今商贸中心已不复存在,他无奈在县城他处出高价租下一间门面,“搬来后生意明显下滑,不到一年就赔了10多万元,房租贵、地方偏,如果这样下去明年就得改行了。”张祥叹口气说,搬走时政府给了一笔补偿款,虽然赔偿方案很不合理,但商户们也都无奈签了协议。
张祥称,“去年11月份,县政府领导带人召集商户们开会介绍棚改政策,要求大家积极配合。”张祥回忆说,县领导强调,棚改是从省上银行争取来的巨额资金,这次改造将使商贸中心旧貌焕新颜……
张祥说,当时商户们都很兴奋,因为商贸中心毕竟已建成20多年,建筑外观以及一些附属设施已陈旧,“我们想当然地认为县领导所说的‘改造’就是建筑整体翻新重建,所以会后大家都按照领导要求,在支持棚改的意见书上签名,但是当评估公司的人员来到商贸中心的各个商铺开始丈量面积、核对数字时,大家才明白,原来‘棚改’的真相是要拆掉富州商贸中心,而且大家要被迁走……”
很快,商户们聚集在一起议论纷纷,大家对即将到来的拆迁补偿无法接受。当有关部门及评估公司再次把商户们聚集一起,进行补偿说明的时候,大家的不满情绪激增。
“按照评估公司的方案,临街商铺的一楼补偿面积是每平米1万3,后面的依次递减,但这点补偿款在周边根本买不起商铺,周边商铺至少都在2万到3万元左右……”张祥说,虽然商户们都不满,但政府给出了最后期限,称如果不满意可以向法院上诉,大家都抱着“胳膊拧不过大腿”的想法,最终还是签订了补偿协议。
编辑:白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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