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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女子肇事致人亡车被扣押停车场 半年产生9600元停车费

西安新闻 华商网-华商报 作者:杨德合 2016-10-29 07:32:38
[摘要]半年来,于女士遇到了撞人、被拘、巨额赔偿,当暂获自由,去取被扣押的事故车时,却发现停放半年后,已产生了9600元停车费。没走多远车被死者家属拦下,随后高陵交警赶到,在死者家属要求下,临潼交警将于女士及事故车移交给高陵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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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半年来,于女士遇到了撞人、被拘、巨额赔偿,当暂获自由,去取被扣押的事故车时,却发现停放半年后,已产生了9600元停车费。

  肇事致人亡被判缓刑车被扣押在停车场

  半年前的那起车祸,对于女士来说无疑是一场噩梦。于女士介绍,今年4月4日下午,她从泾阳驾车沿310国道回临潼,走到高陵与临潼交界处的一个十字时,与一个50多岁的骑车女子相撞,造成对方不治身亡。

  事发后,临潼交警率先赶到,勘查了现场,控制了于女士,并将事故车拖离。没走多远车被死者家属拦下,随后高陵交警赶到,在死者家属要求下,临潼交警将于女士及事故车移交给高陵交警。

  事故责任认定书认定于女士负全责,案件的处理以于女士被刑拘并移交司法程序终结,在刑事附带民事赔偿中,于女士赔付了50万元。随后,于女士被判缓刑。10月24日,于女士暂获自由后想起被扣的车。询问交警部门和法院后才知道,车一直被扣押在高陵区西关一个叫千里马汽修厂的停车场,且取车需要本人办理。她去取车时,停车场工作人员说停车费9600元。

  9600元停车费讨价还价后交了3000元

  停车费为什么这么高?于女士先后找到交警部门和法院交涉。“交警队说他们没有保管几天,法院要保全证据,就移交给法院了。”于女士说,高陵交警称早在4月28日就将车移交给高陵法院,所以停车费与交警队无关。于女士找到法院,一名法官同样称无可奈何,费用是民营停车场收取的。“难道高陵执法机关没有专用停车场吗?”于女士说,经过一番讨价还价,最后她交了3000元停车费,但对方不提供任何票据。

  27日上午,华商报记者赶到高陵区西关的千里马汽修厂,厂内停放着多辆汽车,其中包括带有警用标志的拖车。“我们这里停车一天50元,时间长了可以适当优惠。”门卫表示,他们是跟交警有合作的停车场,交警在执法或扣押事故车辆时经常在这里停放。“高陵执法部门没有专门停车场,我们是民营的,要收费。”

编辑:杨蓓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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