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p
首页 > 新闻 > 陕西 > 安康新闻 > 正文

安康借贷纠纷被告交担保金5百万 法院却解冻8百万

安康新闻 华商网-华商报 作者:王培民 2016-11-12 07:05:30
[摘要]审理一起民间资金借贷纠纷案件时,被告一方交了500余万担保金,安康市汉滨区法院却解冻了800余万的冻结资金。汉滨区法院经审理认为,兴安公司申请符合法律规定,随后对部分冻结账户资金进行了解冻。

  审理一起民间资金借贷纠纷案件时,被告一方交了500余万担保金,安康市汉滨区法院却解冻了800余万的冻结资金。法院解释说,多解冻的300余万有房产做抵押担保,但房产做抵押担保前是否进行了相关评估等程序,法院不愿谈及。10日,华商报记者获悉,安康中院纪检组已对此事展开调查。

  借款逾期不还 债权人起诉讨要

  2015年6月,秦巴公司因经营需要向邬先生借款2000万元,兴安公司对秦巴公司借款进行了担保,三方还对借款合同做了公证。但到约定还款期限后,秦巴公司大部分借款及利息未清偿。多次讨要未果,邬先生遂将秦巴公司以及兴安公司诉至法院。

  起诉前,邬先生向汉滨区法院申请财产保全,并提供诉讼财产担保,如果给被告造成损失,将由保险公司提供担保赔偿。法院审查后依法作出裁定,冻结了兴安公司账户资金1300余万。

  2016年10月12日,汉滨区法院作出判决,秦巴公司在判决生效15日内向邬先生偿还本金1700余万,并从2016年1月29日起按照月息1.8%计算利息直至本金全部收回。兴安公司对以上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一审宣判后,兴安公司不服,提出上诉。

编辑:强鑫

相关热词搜索: 汉滨区法院 解冻资金 抵押担保

上一篇:安康发生惨烈车祸 出租车几乎被拦腰折断 下一篇:飞来横祸!安康一吊桥突然断裂 24岁孕妇当场遇难

表达看法

本地 新闻 财经 数码 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