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5月,正在监狱中服刑的辽宁本溪人袁诚家和他刑满释放的妻子谢艳敏,申请了总金额超过37亿元的国家赔偿。2014年,袁诚家和谢艳敏因涉嫌犯罪分别获刑20年和3年5个月。三年后,他们为何会向当年的办案机关提起如此高额的国家赔偿?
二审判决返还非涉案的17家企业
袁诚家,辽宁本溪人,被判入狱前曾是当地知名企业家,案发前实际控制经营的企业共有22家。
2010年11月11日,袁诚家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当地警方刑事拘留。2014年1月,辽宁营口市中级人民法院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等六项罪名,判处袁诚家有期徒刑20年,其妻子谢艳敏,同案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零5个月。此外,法院还判决追缴、没收袁诚家实际控制的22家企业及这些企业账户内的资金和车辆。
谢艳敏想不通,虽然他们夫妻被判有罪,但他们名下的财产是否就该全部罚没呢?
2015年11月,辽宁省高院对该案进行了二审判决,在维持一审法院对袁诚家和谢艳敏定罪量刑的同时,对一审法院关于涉案财产的判决进行了调整。
编辑:凡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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