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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帮人要账 西安男子限制他人自由获刑7个月

滚动新闻 华商网-华商报 作者:张成龙 2017-08-10 10:28:54
[摘要]根据相关法律,张某犯非法拘禁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

2017年1月6日20时30分许,被害人杨某在西安市边家村某浴场洗澡时被杨甲(另案处理)、杨建某等人碰到,因此前杨某曾经由李某某(另案处理)向杨甲借款,杨甲遂向杨某索要欠款。因杨某表示仍无力还款,杨甲便打电话联系李某某,随后赶至的李某某又带来被告人张某、张毅某(另案处理,在逃)将被害人控制。

当晚11时30分许,在李某某授意下,张某、张毅某等人驾车将被害人杨某带至位于西安市长安区东大街办东大村的豪庭酒店616房间,并限制其人身自由。此间、李某某、杨甲等人还将杨某拉到西安市鄠邑区草堂寺北边的公路及高冠瀑布所在河道等处,并对杨某先后实施了殴打、水冻等行为,后又将其带回豪庭酒店616房间。

2017年1月8日下午四时许,西安市公安局长安分局民警接杨某报警后赶至豪庭酒店616房间将杨某解救,同时将被告人张某抓获。

近日,长安区法院审理了此案。审理期间,被害人杨某于2017年3月3日向公安机关提交了书面意见,表示其对于被告人张某予以谅解,要求不予追究张某法律责任。

根据相关法律,张某犯非法拘禁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

华商记者 张成龙

编辑:华商报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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