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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至城管被曝让夜市摊购买指定推车 涉事城管副队长被免职

编辑整合 华商网讯 作者:钟梦哲 2018-08-10 13:19:13
[摘要]西安市城市管理局关于媒体曝光周至县城管局指定店买推车等问题调查处理情况的通报。

  华商网讯(记者 钟梦哲)西安市城市管理局关于媒体曝光周至县城管局指定店买推车等问题调查处理情况的通报

  各区(县)城市管理局、西咸新区及各开发区城市管理有关部门,局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

  7月27日,市城管局监测发现《华商报》反映“周至县城市管理局指定店买推车 比别的店贵一倍多”的舆情后,立即指派专人进行调查。经查,周至县的夜市摊群点统一规范管理工作起步较晚,多次在全市检查中排名靠后,存在摊群点经营工具(车辆)颜色、高度不统一、破损、没有安装油烟等问题。周至县城管局执法大队副大队长张丰登为推动自己所管辖的隆发超市东侧夜市管理工作,要求在此经营的20家商户到其指定的地点统一制作用于经营的手推车,在征求夜市经营商户意见时,工作不认真、不细致、不注意方式方法,导致商户向记者投诉,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

  针对以上周至县城管局存在的问题,周至县纪律监察委员会迅速介入调查并向县局反馈调查结果,执法大队副队长张丰登私自指定地点制作商户经营工具,在向夜市商户征求意见时工作不认真、不细致、不注意工作方式方法;刘波作为县城管局执法科科长,执法大队主管领导,工作监督检查指导不力;侯满红作为县城管局执法大队副大队长(主持工作),工作监督检查指导不力;县城管局局长、分管局长负有领导责任,监管不到位。

  周至县纪律监察委员会对县城管局局长和分管副局长进行了诫勉谈话;给予县城管局执法科科长刘波行政警告处分;给予县城管局执法大队副大队长侯满红行政记过处分;免去张丰登执法大队副大队长职务。

  全市各级城市管理部门要深刻汲取教训,举一反三,认真组织学习《西安市城市管理执法人员“十严禁”》和相关业务知识,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深入开展“强基础、转作风、树形象”三年行动,强力推进“721”工作法,进一步完善各项工作制度,认真自查整改在城管队伍和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及不足,切实把本职工作干好、把市民关注的事情办实,争当奋进争优、追赶超越的“排头兵”,打造新时代大西安的“城管铁军”。

  西安市城市管理局

  2018年8月8日


编辑:钟梦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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