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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南62岁“养护工”清扫道路时脑出血身亡 家属维权6年未果

来源:华商网-华商报 时间:2018-09-07 08:21:11 编辑:王玮玮 作者:唐保虎 版权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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蒲城县人社局先后做过两次工伤认定,但被渭南市中院两次撤销,现迟迟难做第3次认定

2012年8月9日上午9时许,正在清扫道路的62岁“养护工”张先生突发脑出血倒地,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渭南市人社局分别于2013年和2015年先后作出2次工伤认定,认定张先生为工伤,但蒲城县农村公路养护公司不服两次认定均提起上诉,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两次《认定工伤决定书》中均未明确劳动关系,先后撤销了两次工伤认定,判决由人社局重新作工伤认定。现在第3次工伤认定却迟迟下不来。

近日,华商报记者采访了各相关当事方,蒲城县农村公路管理站认为双方是临时雇佣关系,非劳动关系。蒲城县人社局表示,有事实性劳动关系,但第3次工伤认定须有关于劳动关系的新证据。而家属却质疑既然承认有事实性劳动关系,就应该出具工伤认定书。不然,打了6年维权官司将会没任何结果,对司法资源也是一种浪费。

事发

工作中倒地不起

送医抢救无效死亡

2018年9月3日上午,张先生妻子唐女士想找一些丈夫生前旧照给记者看,但找遍了整个房内角落,只找到了用发黄的纸包裹着的证件照,唐女士低头看着丈夫的证件照说,“到出事前,我们在一起过了37年,这些年他身体一直很好,也没得过什么大病。但没想到2012年8月9日在公路上工作中的他却突然倒地,没任何征兆的‘离开了’。”说到这,唐女士开始有些哽咽……

坐一旁的张先生弟弟说,哥哥是家里的老大,下边还有5个兄妹,他是全家的顶梁柱,“哥哥人很正直,很少跟人红过脸,只是这次走的太突然,都留下一句话,出事当天人就不在了。出事后养护公司不管不问,现在县人社局又不给做第3次工伤认定,这场官司打了6年了,现在看来这次维权路还很长。”

回忆起张先生当天突发疾病的情形,唐女士说,2012年8月9日上午9点多与丈夫一起去公路上清扫,不知怎的,他突然蹲到了路边,“那时他意识还比较清晰,我过去扶他,但手脚僵硬。我急忙打电话告诉亲属,之后便将丈夫送去了医院。”

经医院检查后,确诊是脑出血,当晚医院给丈夫做了开颅手术,“术后,主治医生说情况没明显好转,让家属有个心理准备。家人商量后,决定带他回家。但当晚回到家后人就不行了。”唐女士说。

一位看到事发当日情形的唐家堡村村民说,“8月9日上午我骑车给其他村民送化肥,经过他打扫的路段,看到他工作很认真。等我送完化肥返回时,看到他坐在地上躺在唐女士的怀里没反应,腿脚僵硬,好像突发疾病,身边还放着劳作的工具,我还给家属1000元让他们赶紧送医院,没想到从医院回来人就不行了,有点惋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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