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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物价局:供热企业和物业公司超标准收暖气费将被罚

滚动新闻 华商网-华商报 作者:毛蜜娜 2018-12-24 20:05:31
[摘要]供暖以来,华商报数次报道今冬供暖存在的偷热现象,24日记者从西安市物价局了解到,物价部门要针对此类问题,开展全市供热价格专项检查。

  供暖以来,华商报数次报道今冬供暖存在的偷热现象,24日记者从西安市物价局了解到,物价部门要针对此类问题,开展全市供热价格专项检查。

  供热企业和物业公司如果存在向转供企业或业主超标准收取暖气费的行为;物业公司对本采暖期不用热,可经供热单位采取隔断处理的住宅,未严格落实按总热价的30%收取基本热费的政策……西安市物价局开展全市供热价格专项检查,如发现上述问题,物价部门将依法处罚。

  24日,华商报记者从西安市物价局获悉,根据《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今冬明春供热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保障全市居民温暖舒心地度过采暖期,西安市局决定开展全市供热价格专项检查。

  据悉,此次检查,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开展工作,重点针对各供热企业和各辖区内物业小区和城市综合体商住项目,今冬明春供热价格政策执行和明码标价工作进行检查。检查时限从2018年12月20日至2019年3月15日。

  此次检查内容包括以下几方面:各供热企业和物业公司是否存在向转供企业或业主超标准收取暖气费的行为;各物业公司对本采暖期不用热,可经供热单位采取隔断处理的住宅,是否严格落实按总热价的30%收取基本热费的政策;自备锅炉小区是否存在未经半数以上业主同意就单方面进行调价的行为;自备锅炉小区对于本采暖期不用热并可隔断处理的业主,是否存在不按规定收取基本热费的行为;其它与供热相关的价外加价或执行相关政策不到位行为。

  西安市物价局要求,各区、县、开发区要高度重视此次涉及民生专项检查的重要性,严格按分工进行检查,确保供热价格政策落实到位。

  市民如发现供热企业或物业公司在供热过程中存在超标准收取暖气费等违法行为,可拨打12358价格投诉电话进行举报。物价部门将认真梳理问题线索,对于屡查屡犯,拒不整改的相关企业要从严从重处罚。

  华商报记者 毛蜜娜


编辑:华商报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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