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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行路段货车撞上未降下的限高杆 司机和街办到底谁的责?

滚动新闻 华商网-华商报 作者:王娜 2019-06-04 19:15:54
[摘要]38岁的云先生是蓝田人,从事运输工作十多年。“我是从三原拉砖到蓝田,每天都走这条路,结果6月3日早上就出事了。”说起3日早上的那场事故,云先生仍心有余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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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办:路段货车限行 ,管理员疏忽未按时合上限高杆

  6月4日上午,华商报记者联系了西安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灞桥大队事故处理中队刘警官,他表示,“云先生开车撞上了固定物,这肯定是云先生全责,至于他反映的事故发生时限高杆并未固定,固定与否是由街办管理的。”

  记者联系了洪庆街办。工作人员王先生表示:“发生事故的限高杆是活动限高杆,有专门的保洁员每天手动打开、合上。打开就是将限高杆向两边用铁丝绑在两旁的树上进行固定,铁丝有一定的弹性,会轻微晃动。”王先生还说,“早8时至晚8时应该是合上的状态,但3日早上保洁员疏忽,忘记把限高杆合上了,没想到8时30分就出了事故。”

  “但不管限高杆有没有合上,这条路早8时至晚8时货车都是不能通行的,一切都以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为准。”王先生说。

  律师:司机和街办均应承担相应责任

  这个责任到底该如何划分?记者咨询了江苏东恒律师事务所律师宋思邈。宋思邈认为,如果交警认定司机负事故的全部责任,保险公司应根据交警部门对本案所涉交通事故出具的事故证明书来认定,保险公司在交强险限额内承担赔偿责任,仍有不足的由具体侵权人予以赔偿。

  宋思邈表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规定:因道路管理维护缺陷导致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请求道路管理者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驾驶员云先生系交通事故的直接侵权行为人,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街办作为道路管理者,未尽到自身的管理维护义务,亦应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宋思邈说。华商报记者 王娜



来源:华商网-华商报

编辑:华商报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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