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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窗晒娃、玩手机、路怒……西安这几位车主被交警曝光

要闻 华商网 作者:曹静 2019-07-19 07:28:00
[摘要]看了这些危险的驾驶行为,屏幕前的您是不是也心惊胆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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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逼停后车及左侧车道车辆,开车门下车


  “路怒症”

  陕A709HM

  车主:崔*洲

  “危险点”分析:

  这种行为极易引发交通事故,损害人身财产安全;易导致驾驶人心理疾病,催生犯罪,对社会公共安全存潜在危险。

  可能会面临这些处罚:

  1、“危害公共安全罪”,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2、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或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属于触犯了“危险驾驶罪”

  天窗晒娃+玩手机

  陕A3C66V

  车主:刘*洋

  “危险点”分析:

  (1)小孩:在没有安全带保护且身体已离开座位的情况下,很有可能被甩出车外;有硬物飞来、高空悬物时,容易被砸到;万一车辆熄火天窗自动闭合或无意间碰到天窗闭合开关,极易夹伤孩子。

  (2)驾驶员:研究表明,车速为60km/h时,低头看手机3秒,相当于盲开50米,一旦遇到紧急情况,刹车至少需20米。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七条和第六十二条规定:机动车行驶中,不得将身体任何部分伸出车外;驾驶机动车不得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观看电视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和第九十条,《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分值》第四条第四项规定,乘车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5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机动车驾驶人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等妨碍安全驾驶行为的,驾驶证记2分并处罚款200元。

  看了这些危险的驾驶行为,屏幕前的您是不是也心惊胆战?西安交警提醒各位司机朋友,一定要注意安全驾驶尤其是高速公路,一定要有高度的安全驾驶意识,避免不幸的发生。



来源:华商网

编辑:曹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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