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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基础教育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年)》发布

西安新闻 华商网-华商报 作者:付启梦 2019-10-11 06:47:31
[摘要]完成新建、改扩建中小学幼儿园430所,增加学位38.95万个,满足新增学位刚性需求;设立2亿~4亿元学校质量提升专项奖励资金,每年对200所办学水平提升成效明显的学校给予奖励。

  15 下放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称评审权

  深化用人机制改革。在总结高陵区、阎良区试点经验基础上,推行教师“县(区)管校聘”,促进师资均衡配置;实行校长职级制改革,促进校长专业化办学。

  2019年,在42所公办学校实施总量控制、学校聘任、经费包干、自主管理的用人制度改革试点,适时总结推广。市级“名校+”联合体内的“名校”自主招聘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招聘方案和招聘结果报市、区县教育和人社部门核准。下放公开招聘面试组织权,区县人社、教育部门组织所属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面试工作。2020年开始,在市级“名校+”联合体内确定5-10所学校开展“先面试、后笔试”教师招聘试点。

  下放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称评审权,在岗位设置结构比例范围内,学校自主评审和认定初级职称;区县和开发区人社、教育部门以及“名校+”联合体内的“名校”自主评审中级职称;提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中、高级岗位结构比例,在全省标准基础上,增加10%以内动态调整比例。

  16 支持学校搞活绩效工资“二次分配”

  落实公办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可在编制20%内自主聘用专业教师政策,建立企业人才和职业学校教师双向聘用制度。赋予教育部门确定奖励性绩效工资比例权限,支持学校搞活绩效工资“二次分配”,杜绝平均主义。对承担社会技能培训的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培训收入的50%可用于学校内部分配,在核定学校绩效工资总量时予以倾斜,其余50%可用于学校公用经费。强化教师考核,建立教师退出和待岗培训机制。

  17 面向全国招聘公办中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

  着力加强校(园)长队伍建设。完善校(园)长选任机制和管理办法,区县、开发区所属公办中学领导班子成员由区县、开发区教育主管部门选拔任用管理,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报同级组织部门备案。

  选拔任用公办中小学、幼儿园班子副职人选,教育主管部门要充分尊重校(园)长(党组织书记)的提名权、建议权。推行校(园)长目标责任制考核,签订目标责任书,实现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的动态管理。面向全国招聘公办中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并将其纳入全市高层次人才“5531”引进计划。

  市级财政每年列支1000万元校(园)长能力提升专项资金,用于校(园)长和学校管理人员领导力提升、国内外研修等。建立“成长型、专家型、领航型”校(园)长梯队,到2021年,海外选培校(园)长100人次,选派300名校(园)长赴国内知名学校跟岗学习,选派100名校(园)长赴国内知名高校研修;培养名校(园)长300名,选树国家级中小学领航工程名校长10名,组建名校长领航工作室10个,增加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校长人才储备。

  18 提升教师队伍专业化水平 加大高层次紧缺人才引进力度

  提升教师队伍专业化水平。以公开招聘为主渠道,灵活组织全国巡回招聘、校园直招、公费师范生招聘、D类人才直聘、急需紧缺人才招聘,形成“1+5”招聘格局。

  加大高层次紧缺人才引进力度,到2021年,引进特级教师、省级学科带头人、省级教学能手等高层次人才100名以上。加大教师公开招聘力度,招录研究生1000名以上,接收公费师范生1000名以上,确保优秀教师“引得来、留得住、用得好”。

  持续加大师资培训力度,继续实施教育人才培养“百千万”工程,建立“骨干、卓越、教育家”型教师梯队。到2021年,培训教师6万人次,其中海外选培教师100人次;培养市级骨干教师3000名、卓越教师500名和教育家型教师100名。从2019年起,职业学校专业教师原则上从具有3年以上企业工作经历并具有高职以上学历的人员中公开招聘,特殊高技能人才(含具有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人员)可适当放宽学历要求;到2021年,“双师型”教师占专业课教师总数50%以上。强化师德师风建设,建立健全师德师风档案,落实师德考核负面清单制度。

  19 实施校长教师荣誉制度和专项奖励政策

  继续加大师资激励力度。建立校长教师荣誉制度,每年评选表彰市级教书育人楷模10名、最美教师30名、模范教师100名、优秀教育工作者50名、师德标兵50名、优秀班主任50名、突出贡献乡村教师50名、优秀乡村教师100名,评选一批专家型、创新型名校长。

  设立市、区县两级校长教师专项奖励资金。每年召开全市校长大会,表彰奖励先进。确保中小学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单列班主任津贴。落实区县责任督学补贴政策。提高乡村教师特别是沿秦岭北麓区县教师生活补助及交流轮岗教师交通生活补助标准,并依据艰苦边远程度实行差别化补助。

  20 到2021年基本实现全市中小学数字校园全覆盖

  实施教育信息化升级行动。全面实施教育信息化2.0行动计划,建立服务教师教学、服务学生学习、服务学校管理,覆盖各年级、各学段、各学科、各专业的数字教育资源体系。

  建立西安教育管理大数据平台,推进智慧校园建设和西安市优质教育资源共享平台应用。实施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开展全市教师信息化教学能力大赛,提升教师信息化素养。常态化开播与教材同版、教学进度同步的“名师公益优课”。推进人工智能教育进校园,探索人工智能对教育的融合应用。

  到2021年,基本实现全市中小学数字校园全覆盖,创建网络空间学习应用示范学校150所、教育信息化创新应用示范学校120所、中小学幼儿园智慧校园120所、中小学创客教育实践室600个,上线优质资源270万件,实现不同区域、不同学校、城乡之间的资源共享、课堂共享。

  21 构建“国家监测评价+西安特色监测评价”体系

  科学开展质量监测评价。依托专业机构开展教育质量监测评价,构建“国家监测评价+西安特色监测评价”的体系,坚持发展性评价与结果性评价相结合、正面引导与问题导向相结合、政府主导与社会、家长参与相结合,加强对县域教育质量、学校办学质量、学生发展质量的监测评价,定期发布监测报告,接受社会监督和评价。强化结果运用,将监测评价结果纳入对区县、开发区、学校的考核。

  22 市级设立三年不低于50亿元的学校建设专项奖补资金

  西安市委、市政府领导统筹、全面推动行动计划的组织实施,及时协调解决相关重大问题。各区县、开发区和市级有关部门要肩负起落实行动计划的主体责任,健全工作机制,制定分年度实施计划,有序推动任务落实。各牵头部门要统筹协调,建立联络协调机制;各责任单位要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全面落实行动计划。

  加大财政投入和资金筹措力度,确保学校土地、建设、新增教师以及各项奖励性政策所需资金。依法落实“三个增长”总体要求,不断提高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教育经费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例,2019年、2020年、2021年分别达到16%、17%、18%。各区县支出比例均在2018年基础上,至少保持与全市同比例增长幅度。足额征收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并全部用于教育。积极争取中省资金、新增债券和亚洲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项目资金支持,多元化、多渠道增加教育投入。以学校建设、教师队伍建设、教育质量提升等项目资金为重点,全面推进财政教育资金绩效评价。市级设立三年不低于50亿元的学校建设专项奖补资金,根据学校建设任务完成的速度、数量和质量,给予区县、开发区差异化奖补。

  严格督导考核。建立行动计划落实情况月通报、季点评和年度考核制度。市委、市政府将市级各相关部门、各区县、开发区落实行动计划情况纳入全市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任务,进行专项考核。 华商报记者 付启梦



来源:华商网-华商报

编辑:王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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