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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踪|车停执法停车场进水损坏 运管站答应修车至今未付维修费

滚动新闻 华商网-华商报 作者:谢涛 2019-11-07 18:24:27
[摘要]客户将租赁公司车辆用于非法营运被查处并不配合处理,车辆被扣半年时间,租赁公司去处理却发现车辆损坏,停车场和执法部门均不愿负责,华商报报道后,执法部门将车辆拖至4S店进行维修,承诺将会负责维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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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户将租赁公司车辆用于非法营运被查处并不配合处理,车辆被扣半年时间,租赁公司去处理却发现车辆损坏,停车场和执法部门均不愿负责,华商报报道后,执法部门将车辆拖至4S店进行维修,承诺将会负责维修。其实车辆仅用一周就修好了,但一直未支付维修费用导致车辆至今还停在4S店内。

  新闻回顾:暂扣车辆进水损坏 执法部门承诺负责维修

  7月18日华商报刊登了《西安市民外租车辆被查扣半年后车坏了 执法部门和停车场踢皮球》的报道。张先生在西安市经营一家汽车租赁公司,今年1月,客户租车使用过程中因非法营运在西大街被执法部门查处并暂扣。由于客户不配合处理,一下耽误了半年时间。张先生7月份只好自认倒霉给执法部门交了罚款,准备把车取出来,可让他郁闷的是,他的车在泽翔执法停车场内,停放了半年,车内不知为何满是积水,后排积水甚至达到了5厘米深。

  “车子彻底打不着火了,我加了油,也换了新电瓶可就是打不着火,我怀疑车子被水泡了,导致整车电路出现故障。”张先生说,“停车场或者执法单位莲湖区交通运输管理站应该为此负责,把车修好。”

  然而在华商报记者采访时,莲湖区交通运输管理站稽查大队表示,他们暂扣车辆后将车辆交由泽翔执法停车场保管,现在车子出了问题,当然是停车场的事情,可停车场却认为暂扣车辆是自身漏水造成。此外,该停车场表示运管部门并未支付保管车辆的费用,不应为修车一事负责。

  7月18日,华商报报道此事后,莲湖区交通运输管理站主动将暂扣车辆拖至4S店进行维修。据记者了解,因车辆被水浸泡,一些电器元件损坏,维修费用一共9000余元,莲湖区交通运输管理站表示将会为修车一事负责。

  新闻追踪:车已修好3个月仍未支付维修费用

  近日,张先生再次向华商报致电反映,莲湖区交通运输管理站一直没有支付维修费用,车辆修好后至今还停在4S店内,已经给公司造成了一定损失。“车拖到4S店大概一周时间就修好了,一共花了9000余元。可每次催莲湖区交通运输管理站掏钱,他们总是说账户里没钱,已经向上级申请费用了。”张先生说,“催了好多次,这转眼就三个月过去了。运管站那边还是那句话,账户里没钱,肯定会给我解决,让我再等等。”

  昨日,记者来到莲湖区交通运输管理站,一位负责人解释到:“主要是队里的领导调换,这事就给耽误了。我们也给上级单位说了很多次让拨款处理此事,站上的户头没钱。”该负责人说。至于何时能支付维修费,何时能让张先生取车,该负责人未能给出具体时间段。

  华商报记者 谢涛



来源:华商网-华商报

编辑:华商报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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