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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中院处理18户业主债券纠纷 发放执行款100余万元

滚动新闻 华商网-华商报 作者:宁军 2020-01-16 18:29:12
[摘要]1月16日,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组织召开“集中发放执行案款现场会”,向中汇广场18位业主代表发放执行款。

  “感谢西安中院的各位领导、各位执行法官,解决了困扰我们20多年的问题,帮我们拿回了血汗钱。”接过执行法官递到手里的11.8万元购房款,85岁的张勤珍激动地说。1月16日,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组织召开“集中发放执行案款现场会”,向中汇广场18位业主代表发放执行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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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隐瞒事实违规销售 收取4千万余元购房款

  据介绍,西安中院执行西安中汇(国际)发展有限公司的案件有7件,其他法院参与分配和协助执行的案件有5件。经过对所有案件进行核实,明确了被执行人在将其位于西安市南大街1号房产(中汇大厦)和土地在银行设定抵押,截至2019年1月14日,享有抵押权的案件标的额已经高达4.2亿余元。

  被执行人在1996年至1998年期间,在未征得抵押权人同意的情况下,隐瞒抵押事实与409名购房者分别签订“商品房购销合同”,将中汇大厦负一层和地上三层的房产违规出售,收取4千万余元购房款。这些购房业主在被执行人资不抵债、标的物被法院强制执行的情况下才知道上当受骗。

  “我们409名小业主于1997年开始购买了中汇大厦的商铺,由于该公司违规销售,隐瞒抵押债权的实际情况,导致我们办不了房产证,也拿不回购房款。”张勤珍说,20多年来,他们投诉无门,陷入困境,很多业主也从黑发变成了白发。

  申请执行人以物抵债 并承担409位业主购房本金

  2003年6月25日,西安中院依法受理了建设银行西安朱雀路支行(最终变更为西安云聚祥置业有限公司)申请执行西安中汇(国际)发展有限公司的案件,执行中依法查封了被执行人位于西安市碑林区南大街1号的土地和所有房产。

  因本案第一顺位查封了被执行人的上述财产,所以2016年4月11日,西安中院裁定对上述被查封财产依法拍卖,并在现场张贴了查封和拍卖公告。2016年5月27日、7月8日、8月25日,对上述财产进行了三次公开拍卖,终因无人竞拍而流拍。申请执行人西安云聚祥置业有限公司自愿以第三次拍卖保留价2.8亿余元以物抵债,后进行了强制清腾移交。

  由于购房业主的问题需要解决,申请执行人西安云聚祥置业有限公司在其债权没有全额受偿的情况下,愿意承担409户购房业主的购房本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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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8户业主代表领到执行款 其余债权审核后立即发放

  “今天我的感想特别多,汇成一句话,上访堵门解决不了的问题,法律办到了,西安中院办到了。”在西安中院集中发放执行案款现场会上,75岁的苏希宁激动地说,拖延多年的“老大难”案件,在西安中院多方协调下,最终成功解决了409户小业主的问题,帮助大家拿回购房款本金,保护了老百姓的利益。现场,业主代表向西安中院送来了锦旗和感谢信,表达谢意。

  据了解,自2003年6月25日法院开始执行以来,被执行人通过多种方式对抗执行,并鼓动相关权益人之间的纠纷进行拖延。后期由于购房业主的介入等原因,致案件执行陷入泥潭。虽然执行人员先后更换多次,但案件执行均未能取得实质性进展。

  2016伊始,西安中院党组决定:依法加大对涉及中汇大厦系列案件的执行力度,维护和捍卫法律的权威,同时要求对购房业主的问题要妥善解决好。中汇大厦地处西安市繁华地段,人流量大,通过采取现场对阻碍执行的人员进行司法拘留等措施,有力推动了案件执行。

  西安中院执行局工作人员介绍,通过前期大量的工作,大部分的案件已经执行完毕。目前的重点工作是把409户业主的问题解决好,此次先给已经核实清楚案款的18户业主发放执行款100余万元,近期他们将对其余业主的债权进行审核,审核清楚后将以银行转账形式立即发放。

  华商报记者 宁军/文 张杰/图




来源:华商网-华商报

编辑:报社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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