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1月28日晚22时左右,被告人张某因没钱上网,遂乘车来到宝鸡市陈仓区某镇的街道寻找盗窃目标。经过一番踩点,张某锁定了某商店,便持一根细钢筋将商店的门锁撬开。除了抽屉里三百元现金外,张某还将柜台上二十多条香烟装进一个大箱子带走。
走出没多远,张某发现路边有一个监控,他因害怕被监控拍下,于是将偷来的一箱香烟放在路边,自己到路对面背对监控处将偷东西时穿的外套脱掉扔进了垃圾桶。意外的是,当被告人张某返回路边时,他偷来的一箱香烟竟然不翼而飞。
经鉴定,张某盗窃价值共计5220元。最终陈仓区人民检察院将被告人张某以盗窃罪向陈仓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华商报记者 宁军 通讯员 胥津津
编辑:报社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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