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p
首页 > 新闻 > 陕西 > 滚动新闻 > 正文

因几百块钱的费用纠纷 物流公司司机竟把橘子拉到甘肃卖了

滚动新闻 华商网-华商报 作者:宁军 2020-05-07 15:39:03
[摘要]2019年11月15日,原告马某从某销售公司购入7吨价值2万的橘子,约定由该公司委托某物流公司将橘子运送至马某指定地点,运费2450元。

  与货主因几百元钱的费用产生了纠纷,物流公司司机竟把已经到达目的地西安的一车橘子连夜拉到了甘肃卖掉。近日,西安市未央区法院汉城人民法庭调解了一起因运输橘子引发的纠纷案。

  2019年11月15日,原告马某从某销售公司购入7吨价值2万的橘子,约定由该公司委托某物流公司将橘子运送至马某指定地点,运费2450元。

  被告李某系该物流公司的司机,于11月17日将货物运输至马某指定的西安某农产品采购市场。

  之后,双方因几百元的卸货押车及延期产生的食宿费用产生纠纷,李某一气之下,于当晚将货车连同剩余的橘子拉至甘肃省。因橘子易腐烂、无法长期保存,其将橘子在当地销售。后双方就赔偿事宜无法协商一致,马某诉至西安市未央区法院,要求李某、某物流公司、西安某农产品采购市场共同赔偿货物损失、运费、摊位费等2.7万余元。

  主审法官王冬青与双方进行了电话沟通,了解纠纷经过和争议焦点,调解未果之下,通知双方到庭。被告李某在外地未到庭,被告某物流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表示,其愿意承担赔偿责任后,再向李某追偿,但原告马某未支付运费,应予抵扣。被告西安某农产品采购市场表示,其没有任何违约行为,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法官积极与双方沟通,耐心调解,逐渐减小分歧,达成调解协议,原告扣除已经销售的橘子收入和应当向被告支付的运费后,由被告物流公司向原告赔偿1.1万元,并当庭履行。

  华商报记者 宁军 通讯员 刘晶



来源:华商网-华商报

编辑:报社方正

相关热词搜索: 费用纠纷 物流公司 橘子

上一篇:敲诈勒索、非法拘禁......三原县11人恶势力团伙案宣判 下一篇:李家村公交车站被机动车占没了 市民:公交车都没法进站

表达看法

本地 新闻 财经 数码 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