阎良警察迅速出击当天破案
民警李延延根据案发现场监控画面讯速锁定了该可疑男子的行踪轨迹,通过大量细致的走访排查,于案发后第二天就成功将犯罪嫌疑人谷某抓获,并在其出租屋附近路旁找到被盗的电动自行车。
经审查,该男子(谷某卫,30岁,阎良区新兴街办人,曾多次因盗窃罪被判刑)对其盗窃电动自行车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据嫌疑人交代,案发当日(2020年5月20日凌晨1点30分左右)自己一个人返回麻张村大良组租住的出租房屋时,看见路边有一台未上锁的电动自行车,一时起了贪念,就趁着夜色把车推走了 。
在被问及为何将偷来的电动车停放在路旁时,谷某说“我原想着顺手“捡”一台电动车,天一亮就拿出去卖了,结果第二天到路上一看,所有出村路口都有监控,我担心被警察发现,一时进退两难。就想着先把偷来的车子停在村子里偏僻的地方,等过阵子失主和警察都把这事情忘了,再把车子弄出去,没想到当天就被警察找上门了。
编辑:报社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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