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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旬老太忍气吞声40年起诉离婚被驳回 法院:双方感情未彻底破裂

综合新闻 华商网-华商报 作者:陈有谋 2020-12-13 06:53:39
[摘要]12月11日,华商报记者从延安市某县法院主审法官处获悉,该离婚案当事老太六十三四岁,老伴六十六七岁,两人结婚整整40年。

  近日,陕西延安一起离婚诉讼引发关注:六旬老太王花(化名)称婚后丈夫非打即骂,其忍气吞声40年,如今儿女均已成家立业,因此向法院起诉离婚。法院认为,王花夫妇虽因琐事发生矛盾,但并不足以导致夫妻感情彻底破裂,驳回了王花的诉讼请求。

  对此,有律师称“法院用心良苦”,有律师称“法院未从实际出发,未考虑当事人感受,好心可能办坏事”。

  起诉:六旬老太起诉离婚

  老伴坚决不同意

  12月11日,华商报记者从延安市某县法院主审法官处获悉,该离婚案当事老太六十三四岁,老伴六十六七岁,两人结婚整整40年。因涉及当事人隐私,案件详情主审法官不愿多说。

  记者从中国裁判文书网上看到,原告王花在诉状中称,双方1980年登记结婚。婚前彼此了解不深,婚后发现被告脾气暴躁,经常对她非打即骂。为了照顾年幼的子女,王花一直忍气吞声。现子女均已成年,王花以与老伴夫妻感情破裂为由诉至法院,请求解除婚姻关系,分割共同财产。

  法院于2020年10月28日立案,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王花及老伴均到庭参加诉讼。庭审期间,王花的老伴辩称,其与王花风风雨雨白手起家,且共同育有3个子女。其确实有不对的地方,开玩笑挺正常,出轨行为绝对没有。现在年纪大了需要互相照应,故坚决不同意离婚,希望王花能撤诉。

  法院:双方感情未彻底破裂 驳回诉讼请求

  法院认为,婚姻应以夫妻感情为基础,原、被告共同生活近40载,且将子女三人抚养成人,都应珍惜来之不易的幸福晚年。双方虽因琐事发生矛盾,但并不足以导致夫妻感情彻底破裂。年少夫妻老来伴,晚年生活更加需要相互支撑,原、被告今后只要能互谅互让,相互珍惜,加强沟通与交流,妥善处理化解现有矛盾,仍是一个和睦美满的家庭,故对原告王花的离婚之请求不予支持。

  12月2日,法院判决:驳回原告王花的诉讼请求。

  主审法官告诉华商报记者,该案目前仍在上诉期,王花是否上诉,目前尚不清楚。

  >>律师说法

  认同者

  法院的判决合情合理合法

  对于法院判决,河南豫龙律师事务所律师付建称,婚姻自由是法律赋予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婚姻自由包括结婚自由,也包括离婚自由。“婚姻自由”不是绝对的自由,是受到法定条件和法定程序限制的“有限的自由”。夫妻一方起诉到法院后,法院要考虑双方意见及双方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状况、离婚原因、婚姻现状、有无和好可能等多方面因素。所以,原告起诉后,是否能够离婚,其决定权在法院,而不在原告,这就是对“离婚自由”的限制。本案中,王花夫妇均六旬,携手相伴40年。俗话说“宁拆十座庙,不毁一桩婚”,这么多年风风雨雨都过来了,尽管生活中有些磕磕碰碰,且男方想将这段婚姻持续下去,法院这样判决可能是觉得双方的婚姻还有缓和的余地,毕竟几十年的携手相伴并不容易,希望女方慎重考虑,“我认为法院这样判合法合理”。

  北京乾成律师事务所律师郑晓静同样认为,该判决符合法律规定,“本案核心在于男女双方是否符合离婚条件,是否离婚的条件是以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为标准的。”结合本案男女双方提交的证据,法官认为双方虽因琐事发生矛盾,但并不足以导致夫妻感情彻底破裂,不符合婚姻法规定“应准予离婚”的情形。“如果女方仍想离婚,须提供证据证明符合‘应准予离婚’的条件,如男方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或实施家庭暴力,或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或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等。”如果王花能提供这些证据,法院应判决离婚。

  郑晓静表示,行使婚姻自由权,须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进行,婚姻自由权,既不允许他人侵犯,也不允许滥用,更是一种责任。

  质疑者

  灵魂的呐喊不应该被拒绝

  对于法院的判决,济南律师王玉琴认为,法院没有考虑女性的切身感受,“一些女性的婚姻根本不幸福,但为了子女都忍了,想等到子女上大学或成家立业后再离婚,法院判决把这部分女性的最后希望都打碎了!”王玉琴还认为,法院不宜对离婚管得太严,结婚容易离婚难,“我觉得不太对,应该严进宽出,婚前一定要考虑好,结婚后才会珍惜。”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律师何永萍同样认为,离婚自由是每个公民的权利,理应受到法律的保护。“离婚冷静期也仅仅只适用登记离婚,但凡通过法院诉讼离婚的,又有多少是冲动离婚呢?”且不说法院立案过程繁琐,单就漫长的审理过程,对于围城中的两个人天天冷眼相对就是巨大的痛苦与煎熬,“能够并愿意承受这一切的老年人又有多少?”婚姻幸福与否,只有当事人知道。既然法律赋予了人们离婚自由,老年人“夕阳无限好,只是近黄昏”,更应听听他们心里最真实的想法,“灵魂的呐喊不应该被拒绝”。

  北京中伦文德(杭州)律师事务所张仕艳表示,婚姻、家庭是社会的细胞,法院考虑到婚姻家庭稳定,判令王花不予离婚,可谓用心良苦,但可能好心办了坏事,因为两位老人婚姻持续多年,不等于未来就能和睦共处、相伴余生。“最关键的是,不能以好心之名违背老太太的意愿,这实际上是侵犯了老太太的婚姻自主权。”

  广东广强律师事务所婚姻家事诉讼律师龙中美称,从王花的起诉书描述来看:“被告脾气暴躁,容易发火,经常对原告非打即骂。为了照顾年幼的子女,原告多年一直忍气吞声。”可见,在这段长达近40年的婚姻关系中,被告很有可能存在家暴行为,但王花没有证据证明。王花等孩子成家立业才提出离婚,将离婚对孩子的影响降至最低,这本身就可以反映出王花有着强烈的离婚意愿,且夫妻矛盾经过多年相处仍然无法调和,法院判决不准予离婚根本不会起到什么改善作用。 华商报记者 陈有谋


来源:华商网-华商报

编辑:唐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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