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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一男子酒后拒付面钱还袭警 因妨害公务罪获刑一年一个月

要闻 华商网-华商报 作者:宁军 2021-01-13 10:34:58
[摘要]近日,一男子酒后因拒付面钱和店主“耍酒疯”,还对依法处置的民警辱骂、威胁、撕扯、殴打。

  近日,一男子酒后因拒付面钱和店主“耍酒疯”,还对依法处置的民警辱骂、威胁、撕扯、殴打。勉县检察院依法以妨害公务罪对其提起公诉。经勉县法院开庭审理,以王某某犯妨害公务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一个月。

  2019年年底的一天,王某酒后应邀同几位好友在饭店用餐,期间再次饮用了一些白酒。用餐完毕后王某最后一人离席准备离开饭店,店主要求王某结算加单的面钱,王某心生不悦便将饭店的门帘扯坏,并追打店主的家人,店主之子见状遂拨打110报警。民警到达现场要求王某停止不法行为,遭到王某的辱骂,且试图再次冲进饭店闹事,民警将其制止。王某对其进行威胁,并不停的推搡民警潘某和辅警毛某,用拳头击打毛某,撕破毛某的警服。民警向警局申请警力支援,增援民警赶往现场。王某继续对增援民警进行言语辱骂,用手指着民警潘某、辅警毛某的面部对其进行辱骂,推搡民警潘某,用身体顶撞潘某并将其推到在地。随后在场民警将王某控制后带至派出所。经鉴定王某酒精含量166mg/100ml,属于醉酒状态。经诊断王某的行为造成民警潘某腰椎软组织受伤、辅警毛某多处软组织挫伤。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第一款: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第五款: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依照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检察官提醒:俗话说小酒怡情,饮酒要适量,过分贪杯就会误事。在我国醉酒属于原因自由行为,除病理性醉酒外(明知自己病理性醉酒,利用饮酒实施犯罪行为也受到法律追究)每个人都应该对醉酒后实施的行为负责,醉酒不是从轻、减轻及免除刑罚的理由。法律尊严不容亵渎,执法权威不容侵犯,民警的每一次处警都是在保护群众的切身利益,如果执法没有权威,人民的生命安全又如何保障?希望广大公民在面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履职时,要时刻保持理智积极配合,避免因妨害公务而追悔莫及。

  通讯员 高晶 华商报记者 宁军


来源:华商网-华商报

编辑:报社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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