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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季度陕西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133元

要闻 三秦都市报 2021-05-09 07:15:27
[摘要]今年一季度,陕西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133元,同比增长17.5%,增速高于全国平均增速1.2个百分点。

5月8日,记者从国家统计局陕西调查总队获悉,今年一季度,陕西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133元,同比增长17.5%,增速高于全国平均增速1.2个百分点,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17.2%;比2019年一季度增长16.2%,两年平均增长7.8%,扣除价格因素,两年平均实际增长5.2%,收入增长实现稳定恢复。

一季度,全国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398元,增长16.3%,陕西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快于全国平均增速1.2个百分点,增速位列全国第9位,较上年同期上升13位。从绝对量看,一季度陕西农村居民收入在全国31个省(区、市)中排第23位,与上年同期持平。

随着全省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取得显著成效,农村居民收入稳步增长,农村居民生活消费支出也呈现持续回暖态势。一季度,陕西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3534元,名义增长22.9%,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22.6%,与上年同期相比由负转正,名义增幅提高了28.6个百分点,消费支出快速恢复,与2019年一季度相比名义增长15.9%,两年平均增长7.7%。

一季度,全国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4039元,增长21.1%,陕西增幅高于全国平均水平1.8个百分点,在全国排10位。与全国农村居民相比,陕西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水平比全国平均水平低505元,在全国排21位。

一季度陕西农村居民吃、穿、用等基础消费支出持续增长,农村居民人均食品烟酒支出增长26.3%,两年平均增长15.8%。服务类消费支出快速反弹,逐步恢复至正常水平。


来源:三秦都市报

编辑:杨蓓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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