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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2000元包过费组织科目一作弊 驾校教练被岐山检察院提起公诉

滚动新闻 华商网-华商报 作者:宁军 2021-09-12 11:16:30
[摘要]2019年,报名参加驾照考试的张某某等人因挤不出时间学习,多次参加驾照“科目一”考试均未通过,在一次偶然的交谈中,驾校教练李某某告诉他们:只需缴纳2000余元的包过费,科目一考试绝对包过。张某某等人听说后,立即向李某某缴纳了2000余元包过费。

  2019年,报名参加驾照考试的张某某等人因挤不出时间学习,多次参加驾照“科目一”考试均未通过,在一次偶然的交谈中,驾校教练李某某告诉他们:只需缴纳2000余元的包过费,科目一考试绝对包过。张某某等人听说后,立即向李某某缴纳了2000余元包过费。

  考试当天,缴纳了包过费的学员们按照教练李某某的安排,在车上换上对方提供带有摄像头的衣服,戴上入耳式耳机,在考试中,由各学员通过摄像头将试题传出,场外人员作答后,再利用耳机将答案传给各学员。通过此种“捷径”,张某某等人轻易就通过了驾照科目一考试。

  截至案发,李某某等8人通过此种方式组织作弊达20余次,目前已被岐山县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学员张某某等人“费尽心机”取得的考试成绩也被宣布无效,且一年内不得再次申领机动车驾驶证。

  驾照考试属于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的一种,本案中驾校教练李某某在驾照考试中组织学员作弊,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的规定,涉嫌组织考试作弊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第一款: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八十八条第二款:申请人在考试过程中有贿赂、舞弊行为的,取消考试资格,已经通过考试的其他科目成绩无效;申请人在一年内不得再次申领机动车驾驶证。

  通讯员 张盼 华商报记者 宁军


来源:华商网-华商报

编辑:报社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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