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装修好还未入住的房子,竟然被马桶里冒出来的污水浸泡了,对房屋造成的损失还不知道找谁索赔,李先生为此非常郁闷。
10月9日,李先生向华商报反映称,他是上元郡小区二期8号楼的业主,他家的新房装修好后,快一年时间,一直没有入住,没想到前几天,祸从天降,“国庆长假期间,我家邻居发现,有臭水从我家门内流出来,给我打电话通知了,我赶紧赶到新房,现场的场景触目惊心。”李先生说,他开门后发现,污物和污水是从他家马桶里涌出来的,流得满屋都是,木地板,柜子,门框都泡在粪水里,臭气熏天。
看到这触目惊心的场景,李先生第一时间联系了物业,物业安排工程人员进行了检查,发现是有东西堵塞了这栋楼的污水主管道,发现问题后进行了清理,也打扫了卫生,但是家里被污水浸泡的地板和家具确实没法再使用了,损失惨重。
“我这新房装修好一天都没住,被污水浸泡之后,木地板、全屋定制的家具都用不成了,要全部换掉,造成的损失有5万余元。这件事我自己没有过错,但我也不知道,这个责任谁来承担?”李先生说,他为此事找到物业,物业回复称:“我们发现该情况后,第一时间已经进行了处理,目前已经完成疏通工作,该户淤堵部位主要原因为卫生纸,谢谢您的建议,另物业温馨提示广大业主,使用卫生间时请勿将异物投放至卫生间,避免造成淤堵,新装修户业主请及时告知装修工人正确使用户内排水管道。”丝毫没有承担责任的意思。
10月9日,华商报记者为此联系上元郡小区物业,工作人员证实确有此事,“事情确实发生了,物业得知此事也第一时间去现场处置,安排了工程人员排查原因,安排保洁人员清理现场,至于责任,那这栋楼有33层,不好排查卫生纸等异物是谁扔的,也没有人会承认。”
那么,事情发生了,损失造成了,到底该谁来承担责任呢?陕西稼轩律师事务所王舒律师认为,解决这一案例,首先应排查管道堵塞的原因,通过鉴定确定侵权责任人。如果是邻居使用管道不当导致房屋受损,则应在确认具体侵权人基础上,通过诉讼追究其侵权责任要求赔偿损失。如无法确定具体侵权人,根据《民法典》第1170条规定,应将所有存在侵权可能的邻居起诉至法院要求他们对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如果鉴定结果是由于管道质量不合格导致事故发生,根据开发商与业主签订的购房合同,则应由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赔偿损失。
再者,根据《民法典》第九百四十二条的规定,物业服务人应当按照约定和物业的使用性质,妥善维修、养护、清洁、绿化和经营管理物业服务区域内的业主共有部分,维护物业服务区域内的基本秩序。本案例中,上元郡小区物业公司没有尽到其应尽的检查维修义务,因此应当对房屋损失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最后,李先生的新房装修好后一直没有入住,导致房屋被污水浸泡后没有第一时间发现。李先生对事故发生没有尽到注意义务,也应承担一部分的责任。
华商报记者 毛蜜娜
编辑: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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