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华财讯]*ST海星获悉,公司因未到期偿还爱家商贸借款被起诉。爱家商贸请求法院判令公司偿还其欠款170万元,并承担案件诉讼费;荣海和海星集团承担连带偿还责任。
*ST海星(600185)7月10日发布公告称,2009年7月8日,公司收到西安市新城区人民法院送达的起诉状,公司作为第一被告被西安爱家商贸有限公司起诉。请求法院判令公司偿还其欠款170万元;荣海和西安海星科技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承担连带偿还责任;诉讼费由公司承担。
公告显示,2006年12月26日,公司及荣海与爱家商贸签订借款合同。由爱家商贸向公司提供借款320万元,借款期限为2006年12月30日至2007年1月25日,荣海为该笔借款提供担保。借款转入后,公司已续偿还部分欠款,尚欠170万元。2009年3月25日海星集团和爱家商贸签订《保证合同》为公司提供担保。
上述诉讼事项对公司利润的可能影响尚须根据最终判决情况方可确定,公司尚无法判断上述案件进程及结果,亦无法准确判断上述起诉案件对公司2009年度利润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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