潇湘晨报长沙讯58岁的李某再婚了,他和妻子、还有妻子前夫80多岁的老母亲住在一起。老人瘫痪在床,他竟然对其进行强奸。近日,宁乡检察院以涉嫌强奸罪提起了公诉,经法院审理,李某强奸罪名成立,获刑6年。
2008年农历六月的一个晚上,家里只有李某和80多岁的老人。突然,李某发现老人没穿裤子,他便动起了歪脑筋,欲与其发生性关系。老人不愿意,李某打了对方两个耳光,并对其实施强奸。不久后,李某再次对老人施暴时,被邻居发现才终止。
李某被带进了派出所。在审讯中,李某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并交代了让人目瞪口呆的另一起犯罪事实。李某说,在宁乡某学校做饭期间,他以食品、钱等为诱惑,与一名11岁的女学生发生了三次性关系。这一说法也得到了受害者、老师的证实。
记者龚芳柳实习生王蓓赵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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