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商报榆林讯(记者 孙建奎 通讯员 张卫)刑满释放后仍不思悔改,诱骗朋友的女友实施强奸并拍下裸照后,以此胁迫受害女不准报案,并要求长期保持不正当关系。近日,该男子以涉嫌强奸被依法批捕。
7月24日,府谷一女子刘某在一名男子的陪同下,来到府谷县公安局刑警大队报案称:7月24日凌晨3时许,其被一男子诱骗至招待所后强奸,之后,该男子用手机强行给她拍下裸体照,并威胁其不准报案,且要求与他长期保持性关系。
接到报案后,府谷警方迅速出动,于7月24日晚11时许,在府谷镇二道街某招待所将犯罪嫌疑人闫冬成功抓获。经查,现年26周岁的闫冬,2000年因盗窃罪被判有期徒刑5年,2005年获释后仍游手好闲。7月23日晚,闫冬与朋友高某去接了高某的女朋友刘某后一起驾车出玩,晚12时许驾车返回,饭后高某将朋友刘某送回家。凌晨3时许,闫冬打电话给刘某,以高某要对其进行伤害为幌子,将刘某诱骗至府谷镇二道街某招待所,并提出要和刘某谈恋爱遭到拒绝后对其实施了强奸。之后,闫冬还用手机强行拍下刘某的裸照,并威胁其不准报案,且要求与他长期保持性关系。
8月8日,经府谷县检察院批准,府谷县公安局依法逮捕了涉嫌强奸的犯罪嫌疑人闫冬,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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