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皮革废料变胶囊 西安墓园 西安城墙假货之争 中华儒商诈捐 《泰坦尼克》热映 31届香港电影金像奖 柏树林古建筑失火 渣土车撞出租车
首 页 陕 西 原 创 国 内 社 会 国 际 网 事 视 界 专 题 回 顾 视 线 时 评 政企快线 人事任免
华商网 > 新闻 > 中国报道
河南驻马店一企业污染环境 环保局反发许可证
http://news.hsw.cn 来源:  大河报  2009-08-22 13:24    进入论坛
华商彩信手机报,精彩资讯早知道!移动用户发‘HSB’到 10658000定制,3元/月!
 

  [警方]

  采石厂“早就停产了”

  随后,记者联系到了驻马店市森林公安局副科级侦查员王留。2009年5月,驻马店市森林公安局接到群众举报腾隆采石厂后,随即立案侦查,王留是该案件的承办人之一。

  王留告诉记者,市森林公安局当时的调查表明:原来的蚂蚁山上植被完好,没有岩石裸露,主要树种为黄荆条、野枣、野山楂等。但在采石开矿后,原有植被遭到破坏,山体岩石裸露。矿区工作人员王长善与林业技术人员对开矿现场进行了测量,确定腾隆采石厂非法占用林地数量达到60余亩。

  记者了解到,根据有关法律规定,非法占用林地10亩以上的,以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处罚。鉴于腾隆采石厂在没有办理林地证、占用林地手续的情况下,擅自占用林地开矿采石,改变林地用途,驻马店市森林公安局于2009年6月16日将犯罪嫌疑人王长善、陈永建抓捕后刑事拘留。

  “腾隆采石厂是股份制公司,福建股东陈裕厚是公司的法人代表,占51%的股份,而当地人黄建炳占49%的股份,负责该厂日常全面工作,王长善负责生产和机械设备检修,而陈永建是陈裕厚的儿子,负责该厂的财务工作。”王留告诉记者,腾隆采石厂法人代表陈裕厚不久之后投案自首,后因病取保,而黄建炳通缉在逃。

  “因为王长善和陈永建都是从犯,所以我们给他们办理了取保候审,发还了他们的生产设备。”王留说,老百姓所说的30万元罚款,实际上是市森林公安局依法没收腾隆采石厂的非法所得,“2007年8月和2009年3月,驿城区林业部门确实先后处罚过他们8000元钱和8万元钱,但那是区林业局的事,和我们没有关系!”

  “一个月前,我们就对腾隆采石厂下达了停产通知书,他们早就停产了!”王留肯定地对记者说。当记者告诉王留,腾隆采石厂现在仍在生产时,王留表现得很吃惊:“我们马上派人去看看再说吧……不过他们有采矿证!”

  [国土局]

  违规发放采矿许可证

  依照国家法规,采矿企业在发改委批准立项后,还应当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法》的规定,对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并报有审批权的环保行政部门审批。采矿企业在通过环评之后,才有资格申请采矿许可证。那么,腾隆采石厂是怎样通过环境评价的呢?

  8月19日上午,记者采访了驻马店市驿城区环保局。“可以确定,腾隆采石厂没有在我们局办理任何环评手续!”该局副书记刘群江肯定地对记者说。他建议记者到驻马店市环保局问问,看是不是在驻马店市环保局办理了环评手续。随后,记者从驻马店市环保局了解到,腾隆采石厂也未在市环保局办理环评手续。

  一个根本没有进行环评的采矿企业是怎样拿到采矿许可证的呢?记者来到了驻马店市国土资源局矿管科,要求查看腾隆采石厂“采矿许可证”的办理档案。该科科长张群立接受了记者的采访。

  在档案材料中,记者没有找到腾隆采石厂的环评手续,取代环评手续的却是一份驻马店市驿城区环保局出示的一份“证明”:

  经审查,腾隆石业有限公司建筑石材生产项目符合国家相关政策,同意项目先行立项,项目立项后,建设单位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的相关规定,对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并报有审批权的环保行政部门审批。(环评手续正在办理中)

  “证明”的落款是驻马店市驿城区环保局,时间为2007年9月7日。

  “环评手续正在办理中”是否可以认为其通过环评了呢?驻马店市国土资源局是否可据此“证明”为腾隆采石厂办理采矿许可证呢?记者就此询问张群立。

  “按规定不可以,只有环评手续办好后才能申请采矿许可证!”张群立说,“这个事主要是驿城区国土资源局在负责,我看驿城区国土资源局都签过字了,所以就也签了字!”

  “你们是驿城区国土资源局的上级单位,负责采矿证申请的最终审核,驿城区国土资源局签过字之后你们就一定要签吗?”记者追问。

  此时,张群立显得十分尴尬,“这个……主要是当时我刚刚调到这个部门,业务还不是太熟悉,局里的一个局长给我打电话让我签,我就签了……按说不该办,不过环保局也证明他们正在办环评……”

  “你们在采矿许可证年审时,有没有再次审查过腾隆采石厂的环评手续呢?”记者问。

  “这个……他们去年和今年一直没有参加年审……”张群立打电话核实后回答。

 
 编辑:管彬礼 来源:大河报  2009-08-22 13:24
 <v:imagedata 相关新闻
 
版权申明
一、原创内容页
① 华商报、华商晨报、新文化报、重庆时报、大众生活报所有自采新闻(含图片、音视频)独家授权华商网发布,未经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例:“华商网-华商报”。
② 部分内容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备注:华商网独家原创,转载请联系029-86519800 (详见华商网申明
二、华商网提供上传空间、链接及论坛/博客/评论等服务页面的免责申明
① 所有图片、音视频标明来源,有作者姓名要详细标注
② 华商网为用户提供上传空间服务,对用户传输内容不做修改或编辑。当著作权人和/或依法可以行使信息网络传播权的权利人发现上传内容侵犯其信息网络传播权时,应向华商网发出权利通知,华商网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采取措施删除相关内容。(详见华商网申明
 
华商新闻-陕西西安权威原创新闻门户_华商网

本地 新闻 财经 数码 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