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局]
不查污染反出假证明
在驻马店市驿城区环保局,记者看到一份该局于2009年5月给区政府递交的一份《关于腾隆采石厂开采蚂蚁山的调查报告》。
报告称:驿城区环境保护局环境监察第三大队在“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中,通过摸底排查,发现位于胡庙乡政府西五公里左右的腾隆采石厂,正在生产经营,有群众反映粉尘污染庄稼。现场勘查表明,紧靠商桐路的一座山峰已大面积开采,山脚下的采石厂堆起大量的石料,该厂在开采中采用分段式定向爆破,同时采用减震器进行减震。出料口采用水喷淋措施。同时存在野蛮开采现象。
报告还称:该采石厂是2007年经驿城区国土局招商而来的,经该区发改委批准立项后开始经营的。腾隆采石厂的前身是宏源采石厂,2007年,在市区两家协调下,由区环保局给宏源采石厂办理了环评手续。后来,在未经驿城区环保局同意的情况下,原宏源矿主袁某私自转让给腾隆采石厂,原在该位置的宏源采石厂的环评审批文件已自行终止、失效。
记者出示了在驻马店市国土资源局复印的那份“证明”,驿城区环保局相关人员确认该份证明是驿城区环保局开出的。
“这份文件证明,区环保局在2007年9月就已经知道腾隆采石厂没有环保手续,为什么还要在2009年的报告中说是‘摸底排查’发现的呢?两年来,区环保局是否依法对其进行过处罚?”记者问。
“这个弄不清楚,局里没有接到举报,所以也没有对其进行过处罚,只是要求过他们整改!他们没有改,我们也没有罚。”该局副局长高国立说。
“为什么不处罚腾隆采石厂,还要帮其向国土资源局出具证明?证明中的‘环评手续正在办理中’是什么意思?”记者问。
“这份证明没有法律效力,国土资源局根本就不该据此为其办理采矿证!”高国立告诉记者,“这份证明材料应该是环保局给发改委出具的,主要是用于立项,可能是腾隆采石厂偷梁换柱拿到了国土资源局。”
“据调查,腾隆采石厂2007年7月就开始生产了,这份开出时间在2007年9月的证明怎么可能是立项用呢?”记者质疑。
“这个……我也说不清楚,腾隆采石厂是区国土资源局招商引资过来的,可能是破例吧!”高国立说。
腾隆采石厂根本没有办理过环评手续,驿城区环保局为什么要给其出具虚假证明呢?驿城区所有的招商引资企业都能享受如此“破例”吗?昨天下午,时任驿城区环保局局长信付新(现任驿城区政协办公室主任)承认公章当时是由自己保管。“这个事情比较复杂,时间长了,我记不起来了,让我想想再说吧……”信付新在电话中说。
一个非法采石厂的“合法”生存链
驻马店腾隆采石厂 群众举报 驿城区森林公安分局
未进行环评 罚款8000元
驿城区环保局 群众再次举报
出具虚假证明
驿城区林业局
驿城区国土资源局 罚款8万元
签字批准
群众再举报,媒体曝光
驻马店市国土资源局 领导批示
签字批准
驻马店市森林公安局
获得采矿许可证 罚没30万元,设备发还
腾隆采石厂继续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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