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长声音
娃放学太早我们顾不过来
■挑了半个月,才找到放心托管班
昨日上午,杨女士说,女儿要在大学南路小学上一年级,学校一般上午11点多放学,下午3点40分左右放学。自己和爱人的单位都离学校远,下午下班一般在8点以后了。“娃放学太早,根本顾不过来”。让老人接孩子放学过马路,他们也不放心,只好把女儿送到托管班。
考虑到校外托管班环境、卫生和人员素质参差不齐,为找一个放心的托管班,打听了半个月才找到一家满意的。
■希望学校恢复托管班,政府办一些托管机构
门女士昨日也带着即将上小学二年级的女儿鑫鑫,在太白路小学附近看了三四家托管班。
“我们给孩子报托管班主要是想督促孩子按时完成作业,养成好的学习习惯!”看了几家,门女士都不太满意,“有的环境不太好,人员言行举止也不太好”。另外,托管班的饮食卫生是她很看重的一点。各家托管班的报价让门女士感觉有些乱。一家托管班给门女士报的价是下午“半托”每月300元,门女士觉得有些高。
门女士特别希望学校能恢复校内托管班,或者政府办些正规的大型托管机构,解决孩子的托管难题。
西安教育局
继续争取恢复校内托管班
西安市教育局资金管理处负责人王妙喜介绍,各中小学取消校内托管班是从2008年秋季开始的。这主要是因为从2008年秋季学期起,我省全面免除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学生学杂费,收费项目中去掉了每学期60元的托管费。
按教育部关于小学生在校时间不得超过6小时的规定,城市小学每天下午放学时间均在3点50分到4点30分之间,此时双职工家庭难以保证将孩子接回。
鉴于此,2008年9月3日,西安市教育局曾会同市物价局、市财政局等多部门联合向上级部门上报了《关于申请收取城市小学课后托管费的紧急请示》。同时明确,托管班必须遵循家长和学生自愿原则、不教授新课原则和时间保证原则(即必须延长至下午6时30分)。
2008年12月5日,省政府下发《关于西安市小学课后托管费事宜的批复》,认为我省正在免除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学生学杂费,西安市暂不宜收取小学课后托管费。
王妙喜说,去年,在人大会议上,有多名委员提交议案呼吁恢复校内托管班,西安市教育局也会进一步积极争取,以适当的形式继续向上反映。
长安南路小学副校长昌革军昨日表示,常有家长向学校反映,希望恢复校内托管班:“校外托管班毕竟不正规,百分之八十的家长都希望恢复校内托管班。”本报记者 卢红曼 陈静涛 实习生 彭思斯 采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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