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 (通讯员岳红革 赵海潮 记者高雅)
城中村改造过程中,负责洽谈合作开发项目的村委会副主任私下向合作公司提出所谓“工作难处”,对方两次交给他现金共计12万元。9月2日,新城区韩北村村委会副主任王克勤因涉嫌受贿罪被新城区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
王克勤是新城区韩北村村委会副主任兼第一村民小组组长、西安韩北城中村改造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韩北公司)第一分公司负责人。2007年4月,陕西省某投资置业有限公司开始与韩北公司商谈韩北村城中村改造二期工程(以商住楼为主)合作开发事宜,王克勤总体负责同该公司合作开发项目洽谈。2007年11月,作为韩北公司委托人,王克勤与这家公司签订了韩北村二期城中村改造工程合作合同。几次接触后,王克勤与该投资置业公司主要部门领导都已熟悉。2007年国庆节前夕,王克勤在与该公司领导吃饭席间,私下向公司董事长主动提出“村里有些工作费用无法解决”,并反复强调,涉及村民们利益的有些具体工作都要他出面去做,不然双方合作会“不大顺利”。出于无奈,当天下午,该公司一领导用白色塑料袋包裹7万元现金交给王克勤,王克勤随手将此笔钱以自己个人名义存入附近一家银行。
近一个月后,王克勤又同该公司领导聚餐,酒足饭饱后,他再次提出为了双方合作,还需要请村民代表到汉中开会顺便旅游一下。见其“话外有音”,饭后,该公司一领导将王克勤叫到门外,拿出5万元现金交给他。而这笔以“村民旅游费”名义要的钱又装进了王克勤个人的腰包。
今年8月,新城区人民检察院根据群众举报立案查处,迅速查清了王克勤上述索贿犯罪情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