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中午,在南京扬州路上一辆警车违法停在路边被贴上罚单。吴 俊 摄

警车乱停照贴罚单
本报讯昨天中午12:10,南京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第五大队民警袁伟在南京扬州路执勤时,发现一辆车牌号“苏A9×××警”、并装有警灯、车身喷有“警察”字样的白色汽车停在路边,停下巡逻车后发现车内无驾驶人员,加上该地不允许停车,毫不犹豫贴上一张罚单,并让驾驶该车的人员15日内到南京交管局第五大队接受处理。
记者注意到,该车所停地点位于南京扬州路,该路路面很狭窄,除该车外没有其他车敢停路边,但这辆车牌号“苏A9×××警”公安车辆却占据了半幅路面,车辆行驶很不便。
尤其在太阳下,闪闪发光的警灯伴随的违法行为,也实在“扎眼”。记者看到,开出这张罚单的南京交管局第五大队民警袁伟,当时他正好在当地执勤,发现这辆违法警车后,立即停下巡逻摩托车,先是看车内有没有人,后又站在路边大约两分钟,看驾驶员是否在附近,一切无果后,掏出违法停车告知单,立即填写上:该车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和《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四十三条的规定,请在三日后十五日内到交警五大队接受处理。民警告诉记者,虽然这辆违法车辆是本公安系统的车,但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他有责任去管理。记者问他是否天天会开这样的罚单,他称情况不一。
就在记者拍摄现场图片时,当地一市民称,该车停在路边至少1个小时了,根本不是执行公务的,可能是在附近办事的公安机关民警开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应当及时予以纠正或处罚,民警这样处罚很在理,应该给予表扬。 (吴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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