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商报讯(记者张莉)眼看天气转冷,今冬供暖的日子也越来越近了。今年,西安市物价局对供热价格协商备案制进行了完善。
西安市物价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去年是供热价格协商备案实施的第一年,暴露出一些问题,如协商代表产生困难、协商过程不规范、协商结果不透明等。为了进一步做好今年冬季供热价格协商备案工作,西安市物价局从今年年初开始,在征求有关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对供热价格协商机制进行了修改,日前已下发通知,对供热价格协商备案的范围、程序及要求做了进一步的明确,针对未成立业主委员会的小区以及协商困难等问题,通知规定:推举协商会议代表确有困难的,供热单位可将供热方案制成问卷、表格等形式,采取入户调查的方式征求业主意见,70%以上业主意见一致并签字确认视为有效。
同时,西安市物价局要求有关区县物价局要早安排、早动手,及时办理供热单位的备案申请。各供热单位也要加强内部管理,供热温度达不到标准的,要适当降低供热价格;要认真测算供热成本,充分与用热人进行协商沟通,广泛听取意见,落实供热价格公示、热费收支情况公布制度,自觉接受用热人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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