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报道,南京地税部门工作人员近日表示,单位发放月饼等任何实物均应并入工资薪金所得扣缴个人所得税。
一宗罪:色即是空,空即是色
有人曾这样比喻过:“日本人是一个饭团,中国人是一盘炒饭”。炒饭的米粒散散落落,靠其中的作料、配料才有味道。这作料、配料就是中国几千年的文明和文化。例如,中秋节吃月饼应算得上我们的一种文化吧。现在可好,吃月饼也要缴税了。过中秋节可以不吃月饼吗?不吃月饼算是过节吗?过节就要缴税吗?吃还是不吃呢?如果吃——— 缴税;不吃——— 没过节。佛曰:罪过!
二宗罪:反正要缴,你奈我何
没有工作的,社区居委会可以发放慰问品,促进和谐社会的建设;老板可以给员工发点月饼,以缓解和员工之间的紧张关系,促进市场经济的发展;国有单位给工作人员发月饼,体现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发月饼本身,就像长辈过春节给晚辈发压岁钱一样,无论多少,心意而已!从什么时候心意也要缴税了呢?那我们工作使用的办公室、办公桌、水、电、厕所等等是不是也要缴税呢?美其名曰:工作税!可好?记得历史上有个什么人头税,就是说你要是活在世上,就得缴税。活着也是一种罪。
三宗罪:无独有偶,大煞风景
迎接国庆,共度中秋,这个时候老百姓正高兴呢。可有人就要做出点大煞风景的事情来——— 快快快,要过节了,缴税来:月饼税!我们要拿这个钱去建设国家了!
根据“全国最正确媒体”的正确消息,领月饼要缴纳个税,依据就是《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个人取得的应纳税所得,包括现金、实物和有价证券或其他形式的经济利益。而所得为实物的,应当按照取得的凭证上所注明的价格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我走在路上,那路是大家修的,于是我占了社会的便宜——— 个人所得也!我觉得我得缴税,否则良心上过不去!(作者:角落里的酒客 来自:新浪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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