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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商网-华商报讯(记者 刘兢)从12日起,我省将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乙肝、乙脑疫苗的补种工作。
省政府办公厅昨下发通知,要求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乙肝、乙脑疫苗开展补种工作。乙肝疫苗的补种工作,接种的对象确定为全省范围内1994年1月1日至1995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的未接种或未完成3针次乙肝疫苗接种的儿童。接种时间将从10月12日开始一直持续到10月18日,为期7天。
对于乙脑疫苗的补种工作,接种对象确定为全省8月龄至12岁无乙脑疫苗免疫及免疫史不全的儿童,在此次乙脑疫苗查漏补种工作中,接种时间确定为2009年10月19日至10月28日。
通知要求,乙肝疫苗的补种工作要求以县为单位,1994年1月1日至1995年12月31日出生的人群乙肝疫苗补种接种率大于90%。乙脑疫苗的补种工作则要求以县为单位,8月龄至12岁儿童乙脑疫苗接种率大于90%。
通知指出,由于乙肝、乙脑疫苗补种工作所用疫苗、注射器由中央财政安排专项资金,省级统一招标采购。工作经费由同级财政予以解决,严禁向儿童家长收取任何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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