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商报讯(记者周艳涛)近日,省政府下发了《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实施意见》,今后,参加试点的农民年满60周岁后,可以按月领取养老金至少55元!
据了解,新农保试点的基本原则是“保基本、广覆盖、有弹性、可持续”,将采取建立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措施,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与家庭养老、土地保障、社会救助等其他政策措施相配套,保障农村居民老年基本生活。
今年下半年和明年,我省试点覆盖面为全省10%%的县(市、区),之后将逐步扩大试点,并力争在三年基本实现对农村适龄居民的政策覆盖。
据介绍,目前我省的国家试点县已经上报,正在审批之中。《实施意见》出台后,我省各地还将制定实施细则,经批准后实施。
据了解,我省现在有7市25个县已经先行试点了新农保。
如何参保
个人缴费设5个档次各市区可增设缴费档次
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均可以在户籍地自愿参加新农保。每个参保人都将建立个人账户。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及其他组织对参保人的资助,全部记入个人账户。
个人缴费目前设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5个档次,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增设缴费档次。参保人自主选择档次缴费,多缴多得。有条件的村集体应当对参保人缴费给予补助,补助标准由村民委员会民主确定。
纳入国家和省级试点的县(市、区),个人缴费部分给予财政补贴,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30元;对选择300元缴费的财政补贴增加10元,400元缴费的财政补贴增加15元,500元及其以上缴费的财政补贴增加20元。
举例说明:农民参加100元档的,在缴纳100元后,政府再给予其个人账户进行补贴30元,其个人账户则变为了130元。
如何领取
基础养老金每人每月55元各市区可以加发
新农保制度实施时,已年满60周岁、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不用缴费,可以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但其符合参保条件的子女应当参保缴费。
纳入国家试点范围的县(市、区)符合领取条件的参保人,中央财政全额支付每人每月55元基础养老金。纳入省级试点的县(市、区),基础养老金应不低于55元,资金由市县财政承担。
纳入试点的县(市、区),可由各设区市政府、杨凌示范区管委会决定是否加发基础养老金,决定加发的,70周岁至79周岁加发10元(即65元),80周岁及其以上加发20元(即75元)。
养老金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支付终身。月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除以139。那么,目前试点地区年满60周岁后,养老金每月至少55元。
新老农保如何衔接?
新农保与原来开展的以个人缴费为主、完全个人账户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老农保)如何衔接呢?
在新农保试点县(市、区),凡已参加了老农保、年满60周岁且已领取老农保养老金的参保人,可享受新农保基础养老金;已参加老农保、未满60周岁且没有领取养老金的参保人,应将老农保个人账户资金并入新农保个人账户,按新农保的缴费标准继续缴费,待符合规定条件时享受相应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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