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晚报讯(记者朱雪娇)记者从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近日省政府正式下发《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实施意见》,按照该意见,陕西“新农保”的试点将覆盖全省10%的县(市、区),参加试点的农民年满60周岁后,可按月至少领取养老金55元。
新农保试点将采取建立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措施。据介绍,陕西省的国家试点县已经上报,正在审批之中。目前全省已有7市25个县先行试点了“新农保”。
如何参保个人缴费设5档
新农保的参保范围是: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
参保人可在户籍地自愿参加新农保。新农保基金由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三部分构成。其中,个人缴费标准目前设为5个档次,分别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可增设缴费档次。参保人自主选择档次缴费,多缴多得。有条件的村集体应当对参保人缴费给予补助,补助标准由村民委员会民主确定。
对纳入国家和省级试点的县(市、区),对个人缴费部分将给予财政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30元。对选择300元缴费的补贴增加10元,400元缴费的补贴增加15元,500元及其以上缴费的补贴增加20元。
能领多少每月至少55元
纳入国家试点的,中央确定的基础养老金标准为每人每月55元。未纳入国家试点范围,纳入省级试点的,基础养老金应不低于55元。
对纳入国家和省级试点、符合领取基础养老金条件的农村居民,可增设两个档次加发基础养老金,其中70周岁~79周岁加发10元,80周岁及其以上加发20元。此政策是否实行,由各设区市政府、杨凌示范区管委会规定。
领取条件参保人年满60岁
“新农保”试点地区年满60周岁、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农村有户籍的老年人,可以按月领取养老金。
“新农保”制度实施时,已年满60周岁、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不用缴费,可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但其符合参保条件的子女应当参保缴费。距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应按年缴费,也允许补缴,累计缴费不超过15年。距领取年龄超过15年的,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不少于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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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老农保如何衔接
原来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简称“老农保”)是以个人缴费为主、完全个人账户的形式运行。今后,在“新农保”试点县(市、区),凡参加“老农保”、年满60周岁且已领取“老农保”养老金的参保人,可享受“新农保”基础养老金。对已参加“老农保”、未满60周岁且没有领取养老金的参保人,应将“老农保”个人账户资金并入“新农保”,按“新农保”的缴费标准继续缴费,待符合规定条件时享受相应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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