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盟张家口市委主委、张家口市副市长杨玉成反映,农村义务教育“一费制”的推行,有利于规范学校收费管理,有效地治理了乱收费,减轻了农民和学生家长的经济负担。但在试行“一费制”实际过程中这贫困地区难以落实的问题。
杨玉成说,实行“一费制”以后,农村义务教育经费的压力全部落在了县政府身上。欠发达地区特别是山区县,县财政情况基本上是吃饭财政,在有些县义务教育的支出已占县财政支出的50%甚至多大。这种情况下,如果还要县财政负担“一费制”以后农村义务教育需要补充的经费,确实非常困难。
同时,由于农村义务教育长期投入不足,农村学校建设、改造、维修经费严重短缺。许多农村中小学校舍是上世纪八十年代建的,有的甚至是七十年代建的,不少校舍已成危房,甚至D级危房。
通过调查,现在农村乡镇中小学均负债沉重。这些债务主要有三种:一是教师工资的陈年欠账。二是校舍建设、改造和维修。三是“普九”达标活动。税费改革和“一费制”实行后,学校的这些资金来源渠道消失了,而新的经费投入体系尚未建立,还贷计划无法实现,学校负债运转的局面难以扭转。农村义务教育负债沉重,已成为农村义务教育发展的桎梏。
所以,税费改革和“一费制”后,农村义务教育面临的最大挑战就是经费保障问题。如何保证义务教育的足额投入,保证义务教育的必须经费也就成为各级政府重点解决的问题。
为此,杨玉成建议:
1.政府有关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实事求是地及时核定调整收费标准,并建立对县级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科学的督导评估体系。因地制宜地制订本地督导评估的实施方案和指标体系,并开展对县级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的年度重点督察和任期性综合性评估。
2.公共财政中用于教育的支出直接影响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整体质量,义务教育在各级政府公共财政支出中应放在优先位置。要切实落实教育经费的“三个增长”。要切实落实新增的经费主要用于农村的义务教育,使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不低于税费改革之前,并有所增加。
3.我国部分县域缺乏农村义务教育经费统筹能力,需要中央和省级财政给予支持。由省政府确定生均经费标准,各县确定—定的财政收入比率,用于农村义务教育经费支付,差额部分应由中央和省级财政转移支付补足。
4.调整学校布局,提高义务教育办学效益。随着社会形势的发展,小学入学高峰期已过,由此造成一方面薄弱学校多,教育资源又在整体上出现闲置的现象。为此,必须有计划地调整农村中小学布局,对一些办学条件差、生源少的学校进行撤并,扩大优质学校办学规模,让薄弱学校挂靠这些学校,提高农村义务教育办学效益。要注意学校布局调整一定要与农村产业结构调整、与城镇化建设的需要结合起来,一定要和学生受教育的需要结合起来。学校布局调整要有利于教育质量的提高,有利于促进贫困地区全民的科技文化素质的提高。集中办学产生的办学资金、场地、师资队伍、管理人员等都需要认真考虑、统筹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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