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商网讯 09年10月23日,一位网名为“bingyu8182”的网友在华商论坛“群众呼声”上发帖《周至县房地产开发秩序混乱城建局视而不见》,反映“南新花园”楼盘位于周至县城中心地段,在没有取得相关手续的情况下就开工建设,且明目张胆出售房屋,致使四周的居民无法正常生活,并担心往后的采光、通风、安全等受到影响。作为监管单位的周至县城建局,却视而不见,任其乱建的现象。
10月30日,周至县人民政府给华商网发函,就“周至房地产开发秩序”一事进行解释说明。原文如下:
华商网:
10月23日,网民“bingyu8182”在华商网呼声回应栏目转贴了《陕西农村报》关于“周至县房地产开发秩序混乱城建局视而不见”的报道。收文后,我县高度重视,县委书记张印寿立即作出批示,责成常务副县长弋运良及时调查处理此事,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南新花园”项目位于我县南新街中段东侧,县工业品采购供应站内。按照周至县人民政府2008年第22次常务会议纪要要求,我县对县工业品采购供应站实施开发,以解决该企业职工的安置及社会保障问题。通过土地招拍挂,陕西欧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取得该宗国有土地使用权,进行开发建设。该项目自2008年8月启动,2008年8月办理了《选址意见书》,2009年1月办理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2009年4月办理了《国有土地使用证》,2009年4月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在此过程中,我县考虑到该项目北邻单位下一步也将进行建设(纺织品公司已向我县建设部门提出建设申请),必须统一规划方案和协商协议。从2009年4月至今,双方多次协商,仍无结果,陕西欧龙房地产开发公司要求我县建设部门为其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在我县建设部门未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情况下,以工期紧为由擅自于2009年8月动工进行建设。我县建设部门立即要求其停工,并于2009年8月24日下发了(2009)第09号《停工通知书》,陕西欧龙房地产开发公司随即停止施工。
但由于该公司与纺织公司再次协商未果,随后采取游击施工﹑夜间施工﹑间断进行工程建设。针对这一情况,我县建设部门按照行政处罚的有关程序对该公司进行处理,现已完成现场检查笔录﹑立案报告表﹑调查询问笔录,即将进入《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阶段。目前,该公司已全面停止施工,接受处理。
感谢华商网对周至县发展的关心,希望继续监督我们的工作。
二00九年十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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