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只知道矿山工作是危险的,现在才明白发型设计工作也很危险!”中国法学会会员、律师房立刚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人格尊严是劳动者的基本权利,用人单位无权剥夺,劳动者也无法放弃,即便是“自愿承诺”。“看了这样的事实,我想笑却笑不出来,想哭却没有眼泪,心里是酸楚,进而愤怒。”房立刚说,劳动者首先是人,如果劳动者不能在生命安全、身体健康上得到维护和保障,那么劳动者就没有人的尊严。而这种“劳动”也就不能成为工作,而是奴役。
“要有尊严地工作,不仅仅只是针对个人,对企业也是如此。”房立刚说,所谓的“用生命捍卫自己的承诺”的企业文化本身就是谬误的,立足于这种不合法的“承诺”,自然树立的就是一种扭曲的企业文化。如果这种文化被强力推行,就变成了一种违法的企业规章制度。“法律的规定是明确的,重要的是劳动者要维护自身权益,用人单位能依法经营,行政机关也要加大监督力度。”【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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