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交集资款 即被强制带走
根据记者向村民和镇政府印证的说法,一共有11人被带走,参加法制培训班。记者见到了其中六个人,他们说,除了学习法律知识,培训班也有他们不能接受的地方:
村民:限制人身自由权利。
记者:怎么限制人身自由?
村民:罚站,没收身上的东西。
记者:什么东西?
村民:手机、钱、烟等东西。
在离开的时候,他们还被要求认错、按手印:
村民:写自己的错误。
记者:比方说什么错误?
村民:交钱交得慢,跟干部争论也是错误。
记者:承认自己的错误,然后保证限期把钱交齐?写完之后要在这边按手印?这个是让你们主动按还是?
村民:是被强制按的。
泾洋镇党委书记魏强和镇长李忠华说,法制培训班是汉中各县都在开展的活动,根据村民的表现确定参加的人选,与交不交集资款无关。培训班有正常的作息时间,不会不让村民睡觉和吃饭。而对于限期交集资款并按手印的问题,他们表示:这个情况我们还不清楚,可能是村民在参加培训班后写认识的时候把问题反映进去了。
镇巴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崔慧勇介绍,由于上级财政对通村水泥路每公里20万元的补贴政策到2009年截止,为了抓住时机尽可能争取资金,镇巴县把今年定为“交通建设年”,集中上马了一批道路建设工程。但是作为国家级贫困县,除了上级财政的资助,本地很难再有投入。在网络论坛上,除了泾洋镇,镇巴县的简池镇、巴庙镇等,也有村民反映修路集资的问题。
发动集资情况与村镇干部工资挂钩
今年9月26号的《汉中日报》报道,镇巴县在乡村干部发动群众参与建设、出资、出力等方面与奖金、工资待遇挂钩。记者采访到的三位村镇干部都表示,自己因为集资任务没有完成被罚款,包括泾洋镇党委书记魏强和镇长李忠华:
他们说他们两个都带头,扣六百七十几元,6月底,半年考核时扣的。
魏强介绍,对干部的奖惩纳入乡镇财政,而不是集资款本身。他不否认这样与经济挂钩的奖惩可能造成村镇干部集资工作的方式方法问题,但他也强调基层干部的工作难度大,针对村民的各种诉求,泾洋镇有分步解决的计划。希望得到村民和外界的理解。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农村部副部长徐小青认为,在现实的两难困境下,需要政府多想办法筹措资金,加大投入:
徐小青:从道理上讲,从本质上讲,因为我们在农村地区的基础设施的建设投入太少,而且欠帐非常多。按道理说,应该是政府负责。但是政府财力又有限,不管是中央的钱也好,省里的钱也好,能不能多做一些雪中送炭的事情,多想点办法,国家的基本建设资金的投入等,甚至想办法贷一些款。
前天(10日)凌晨1点多,还有村民在记者经过的路边等候,既反映对高额集资的不满,也表达对道路的强烈需求。一位乡镇干部私下对记者表示,面对各种矛盾,也想过放弃修路的计划,把集资款还给村民,少一些困扰。但是,这毕竟不是长远的解决办法。面对政府和村民双方面的资金短缺,贫困山区的路,在何方呢?(记者白杰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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