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岁女孩在前面跑,后面的妇女在拼命追,这让民警顿时紧张起来,以为是人贩子有关系。将两人带到派出所调查,才清楚原来是场误会。
妇女追赶10岁女孩
昨日上午10时许,西安市公安局站前分局便衣大队民警,便衣巡逻至火车站广场东侧时。突然,一名妇女正追赶10岁左右的女孩,从火车站广场往广场外侧跑。途中,女孩看到一位老太太,她赶紧跑过去,藏在老人身后。妇女此时也追到跟前,准备伸手去抓女孩。
女孩左右躲闪不愿离开,老人也故意挡在妇女身前,三人因此争执起来。民警发现此情况后,紧忙走上前询问情况。“妇女刚刚剧烈奔跑,还在不停的喘大气,并没回答民警的询问。”民警说,小女孩却哭闹起来,指着那名妇女说,“她追我,她还打我。”民警仔细查看发现,孩子脸部有些肿胀,还能隐约看到红指印。
民警觉得事情很奇怪,正打算详细询问女孩。妇女指着孩子,大声地指责,“你闹什么,还不快跟我回家”。妇女边说边冲上去,硬拉住孩子的手。女孩抱住那位老人的腿,哭着就是不肯松手。弄不清情况的民警,只得先将将妇女拉开,问她到底是怎么回事。
民警怀疑妇女是人贩
妇女态度很差,指着民警喊,“你是什么人,我的事你凭什么要管。”民警连忙出示了警官证,妇女看后说“这是我姑娘,我管我姑娘不犯法吧。”话音刚落,女孩突然说道:“她不是我妈,我不认识她。”妇女听到孩子的话之后,楞了一下,紧接着上前就要拉小孩,哭着说,“你不认得我,白养你这么大了。”女孩的话引起民警的警觉。那位老人也觉得不对,一把将孩子搂在怀里,指着妇女说,“孩子都说你不是她妈,你还想骗谁。你看孩子脸上被打的,你要是她亲妈你舍得打,我看你肯定是人贩子。”
此时,有很多群众在围观,也指着妇女说:“这就是个人贩子。”“现场格外混乱,我们也觉得,他们不像母女,也怀疑妇女是人贩子。”民警回忆说,随后将妇女和女孩带回大队,准备将妇女身份调查清楚。
母亲打孩子惹来误会
回到便衣大队,女孩坐在椅子上,总是不停地哭,问什么也不回答。民警一时间也没办法,只好买来饮料和零食,边哄孩子开心,边了解情况。同时,其他民警正对妇女进行询问。
这名妇女姓苏,带着孩子坐了一夜火车,刚刚下车不久。刚出火车站孩子说饿了,闹着要去吃肯德基,苏某哄孩子回家吃饭,谁知孩子哭闹起来,苏某气急了就打了孩子一巴掌,孩子挨打后撒腿就跑,自己连忙去追,才会被民警误会。民警通过核实确认,这名妇女并没有说谎。
此时,民警拿出了手铐,耐心跟孩子说,“孩子你要实话实说,如果那个不是你妈妈,我们就要关人了。”孩子立刻停止了哭泣,低着头向民警承认说,“妈妈打了我,我才跑的。”于是民警对母亲进行了耐心教育,孩子向民警和妈妈承认了错误,说自己今后一定听妈妈的话,再也不任性了,而苏某也表示,自己打孩子的确不对,今后一定注意。
公共场所教孩子先接纳
母亲的一巴掌打走了女儿,还让自己被警方误会了。陕西省家庭教育实验研究指导中心总干事汤发良,听到这个故事后觉得,问题还是出在教育方式上。“孩子10岁的时候,也会出现叛逆期,出现自我为主的意识,是比较正常的情况。”汤发良说,孩子肯定觉得受委屈,母亲没平等对待她,才会故意不承认母亲。
汤发良讲,这和教育的误解有关,近几年总在强调,父母和孩子间要做朋友,建立朋友关系。“久而久之,孩子对待父母,就想对待同龄人,觉得委屈就要‘反抗’。”他说,这种关系有好处,有利于相互交流。但忽略了亲情的自然关系,这才造成很多孩子任性。应该告诉孩子,父母就是父母、孩子就是孩子,相互间应该平等尊重。
“在这个事情中,母亲教育方式,也有很大问题,打孩子肯定不对。”汤发良说,总在强调家庭教育,往往忽略公共场所,教育孩子应该注意什么。汤发良讲,现在孩子在公共场所犯错,家长不是打就是大声批评。其实并不是孩子错误多严重,而是因为父母觉得,孩子犯错丢了面子,肯定要找个台阶下。
如果在公共场所,真是孩子犯了错,父母应该先接纳孩子。“简单说就是,孩子犯了错,当场不要教育,这样能避免伤害孩子。”汤发良说,然后再用愉悦的方式,和孩子现场沟通,让他明白做错了。回到家以后,用最合适的方式,给孩子讲道理,这对孩子成长才有利。
本报记者 杜俊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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