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商网-华商报宝鸡讯(记者 杨明)宝鸡公安局交警支队渭滨大队下发文件,该大队民警持警官证驾驶非公务车辆可免缴停车费,此举引来社会各方争议。
19日,记者从宝鸡市经二路一收费员手里见到这份名为“渭滨大队关于临时占道停车场点停车免费范围对象通知”文件,文件上列举了6个免收范围,除了军警等5类车辆外,还包括渭滨大队民警出示警官证驾驶的其他车辆,文件落款为“渭滨大队停车场管理办公室”,文件下发时间为2009年1月1日。
其中引发社会各方争议的就是“渭滨大队民警出示警官证驾驶其他车辆”,也能免缴停车费。支持者认为,交警工作很辛苦,每天风吹日晒,这是他们应得的福利;而反对者表示,渭滨区处于宝鸡闹市区,停车位本身很少,再说停车位属于社会公共资源,交警队这样做,有利用职权为自己谋利的嫌疑。
对此,宝鸡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渭滨大队大队长王晓科表示,自己并不知情此事,但制定这个文件,也是出于执行公务便利为出发,他们会将有争议的最后一项条款删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