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晚报讯(记者吕华实习生潘遗霞)记者昨日从全市加强出生实名登记管理工作会议上了解到,从即日起,将在全市范围内逐步推广实施出生实名登记,要领取孩子的出生证明首先须填写父母的具体个人信息。
据悉,此前虽然同样实行出生实名登记,但是效果不太明显。从今年开始,全国开始实行出生实名登记新制度,此前西安市在未央区和周至县进行了试点,昨日召开会议将在全市各区县逐步推广。
目前孕妇入院时一般只需在病历中登记个人简单的信息,新制度规定在产妇给新生儿领取《出生医学证明》前,增加了由助产医疗机构填写登记表的环节,产妇只需在新生儿出生后,产妇出院之前登记即可,不会阻碍孕妇入院分娩。另外,孕产妇入院后,接生医疗机构有责任主动查验孕产妇及其配偶的有效身份证明,对没有或不愿提供有效身份证明或户口簿的,或发现孕产妇提供的身份证明、住址有疑问的,医疗机构会在填写生育登记报告时加以注明,并及时向计生部门通报信息。接生医疗机构对符合条件的产妇出具《出生医学证明》。
产妇凭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出生医学证明》到公安派出所办理户籍登记手续,公安派出所要依照有关户籍管理规定办理户籍登记,同时协助查验《计划生育服务册》,将入户信息定期反馈于计生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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